凭印象回文,
你的问题是可以达成但基本上非常麻烦...
首先,租车公司的租赁车有所谓的车额限制,
所谓的车额就是只你有几个合法正式的停车位,一个位子可以领八台车,
这个位置不是你说旁边有空地可以停几台就算几个,
是要有当地政府核可的停车场,并且有审验过多少个停车位才算,
当然也可以用租的,到时出租合约书就是了。
没碰过新成立的状况,就说原有租车公司要增车额好了,
基本上就是拿上面的文件去监理站说要增车额,假设有5个位子,也就是40台,
审核过了之后,你就可以去买40台新领牌的车,
如果没记错,已经领牌的应该不能转(这要翻法规才知道,印象中我没办过)
假设我取得车额之后,我买了40台出厂年份2015/02的车,
一年过后假设是2016/12,这些车子旧了或其他原因要转卖,
去办理缴销之后,原本使用的车额就会空出来,
这时闲置的车额可以用来买新车,也可以用来买已领牌的旧车,
但是,因为这个车额前一个车的年份是2015/02,
替补给下一台的车辆,只能比这个新,例如2015/03
简单说,你要找到一间愿意让你靠行的租车公司,丙或乙种应该都可以,
对方刚好缴销一台比你车还旧的牌照,而且车额还在没过期(太久没替补会被取消)
问题是这年头车额不是说申请就有了,而且很多租车公司车额都不够,
那可能让一个不认识的人来用?
这个法规立意就跟日本买车要有车位是一样的道理,
可是市区停车位贵阿,像n年前就有人在高雄的郊区弄了一大块地,
也申请过停车场执照,就分给好几间租车公司请车额用,
后来那块地忘记是什么原因,好像是变更还是执照被拿掉吧,
那时候监理站就发公文给一堆租车公司,下面受文单位大概快十行了....
我想这状况现在应该还有。
※ 引述《SODAECHO1 (NINOBUS)》之铭言:
: 大家好 小弟最近因为工作的关系
: 需要把自用小客车 变成 租赁车牌
: 我的车 已经买2~3年了 贷款也都缴完了 这个时间点 靠行变租赁车 是不是很不划算 ?
: 还有 .. 除了和别的公司靠行
: 可不可以自己开个公司户 把自己的车租给自己的公司 变成租赁牌呢 ?
: Q_Q 诚心法问 感谢大家 ..
http://www.rentcar.org.tw/rule2.php
租车公司有分甲乙丙三种,
甲:新设公司需有新车100辆,资本额5000万元以上。
乙:新设公司需有新车 10辆,资本额 500万元以上。
甲乙种可提供长期、短期租车,并需要有足够停放车辆的场所。
丙:只能提供为期一年以上的长期租车,资本额500万元以上。
你要是本钱够自己开一家租车公司,你就不会来问这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