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停车场擦撞事故,赔偿事宜沟通得好累~~~

楼主: BHancock (波汉考克)   2015-10-28 20:21:21
※ 引述《lorleninmam (劳仑马)》之铭言:
: 7.想询问大家:
: (1)请问一般行车纠纷,修车的方式难道只能由肇事者决定吗?
双方协调好即可
: (2)因为是新车,如果按照原厂建议做更换门板,然后请对方付费,会很过分吗?
很合理
: (3)如果走上调解委员会,对谁比较有利?
旷日费时对双方都不利
: (4)大家有没有遇过类似的事,都怎么处理呢?是否处理的圆满、皆大欢喜呢?
谈判就是你退一步我也退一步
就看谁要先退了
: 最后,奉劝大家,
: 不管受害或肇事、不管行车纠纷大小、不管对方是小人大人、不管对方是否诚恳,
: 一定要记得不管怎样一定要请警察到场记录,保障受害者,也避免肇事者被敲竹杠。
其实我只是想回这段
今天你的情况跟你保的保险内容
其实有没有报警根本没差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10-28 20:24:00
还是有差啦,怕对方不认帐阿XD
作者: lorleninmam (劳仑马)   2015-10-28 21:26:00
谢谢你的宝贵建议
作者: anticsm ( )   2015-10-28 21:46:00
推文就提出疑问了 没人回应还是一直推要报警 不看内容看标题就能推一堆一样的话... 报警和原PO的困境无关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5-10-29 01:32:00
报警还是很重要,若对方现在直接翻脸不认人原PO还得举证是对方撞的哩报警至少两造双方资料有,还有警察做个见证否则时间一久,连停车场影片都被洗掉,到时求偿无门原PO还有纸条,有些口头上说说更惨
作者: CashHunter ( ~草帽 小子~)   2015-10-30 06:51:00
民事纠纷到底要报警干嘛,警察要做什么见证?到最后还是要自己去打民事官司,跟警察一点关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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