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 我方在主干道(机车)被支干道的机车从左侧撞上,
我方发现对方车速极快时煞停,但对方煞不住直接撞上我方
我方未受伤,对方骨折并求偿25万。
1.当时我方主干道闪黄灯,对方闪红灯。
2.我方主干道速限为50km,我方车辆时速约30-40;
对方支干道限速40km,对方车速60以上。
目前肇事责任报告已出炉,对方为肇事主因,但我方应注意而未注意
并减速,为肇事次因。
目前我方对肇事报告有一些疑义,不知是否该提出覆议?
听说覆议的结果99%一样?!
1.既然限速是50,我方速度已降到30~40,为何说我方未减速?
2.我方发现对方车速极快时已煞停,但对方车速过快未能煞住撞上来,
这部分是否可说非注意能避免的?
明明被撞,被对方提告实在觉得很冤枉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