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交通违规检举利器-HTC Re

楼主: Martingle (因)   2015-10-22 10:05:08
受本板启发加入违规检举已近半年,成功件数已达近数百件,其中近2/3的贡献居然来自H
TC Re。平常是果粉的我,也不得说此物简直是为违规检举而生;举凡违规停车、机车行
驶人行道,将此物放在手掌中,凡是违规看不顺眼的,无声无息走过连续拍摄,违规人无
从发觉,大幅减少吃庆记风险。此物分辨率高,有时以为可能太远拍不到车牌,没想到回
去观看放大再放大居然仍可辨识;此外选购支架配件,此物即可放在机车或脚踏车上当行
车记录器,个人认为比一般放置于安全帽上的比起来较不显突兀,另此物也防水。缺点:
夜间效果不理想,因无萤幕故无法即时预览。
另外题外话1:最近应该越来越多人了解线上检举便利性,由以下北市警局回复可现端倪:
本分局业依规定认证举发在案,另因近来违规检举案量暴增,为免延误举发时效,提高效
率...
题外话2:有时我也会怀疑警局回复检举成功,事后是否真有开单。本人之前检举一台小黄
违规停车数次,最近没再看过它了,似乎有用。
以上
作者: lahugh (you must die)   2015-10-22 10:14:00
正义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22 10:18:00
恐怖平衡是好事还是坏事,见仁见智吧...说不定哪天哪个人直接告上大法官说非警方采证开罚违宪说不定真的会过.....大家也满有趣的,被政府监控=>专制,侵害人身自由大家相互监控互相监视=>鼓掌叫好???这个课题,可以好好的思考思考.....然后回头想想,当年商鞅怎么死的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现代丁添廖)   2015-10-22 10:24:00
真的过 以后没警察在场就可以为非作歹 离鬼岛又近一步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0-22 10:27:00
理想世界是不用以处罚来改善不对的事 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然后一般人也不会吃饱太闲去检举这些有的没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22 10:29:00
楼楼上要搞懂 行政罚 跟 刑罚 的差异性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0-22 10:30:00
会出现还要靠一般民众检举,不外乎检举人对这些违规嫉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22 10:30:00
当年违警罚法条文被宣告违宪也不是没有道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0-22 10:31:00
如仇或者是一些违规只仰赖政府机关机制根本不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22 10:31:00
总之,检举的"合理界限"在哪? 这把尺是每个人的心证有人吃饱没事做,家里又有钱,到处检举,那.....呵呵~~~还有,F大所讲的,说真的,行车记录器/智慧手机等等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0-22 10:33:00
那你不要违规不就没事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22 10:33:00
也都是这十年才有的玩意,那敢问,当年没这些设备时台湾人民是怎么过的???楼上说得好,不要违规违法就没事??那....全道路加装监视器,拿来作为取缔违规违法,好不好?隐私权是啥??? 呵呵~~~不要违规就没事吗??警察国家又是啥,全民公敌又是在演啥??反思一下吧.......然后捏捏自己的30cm 想一想,打从自己出生到现在
作者: gingiby (gingiby)   2015-10-22 10:36:00
推M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22 10:36:00
有没有违规呢~~~~~ ^_^多多思考,多多论辩,反思自己现在所想,是否真的是真理?我也不敢讲我讲的都对......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0-22 10:37:00
有违规被抓到就认啊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10-22 10:38:00
有人吃饱没事做,家里又有钱,到处维持治安...好眼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22 10:38:00
看来楼上还是需要多多思考欧...是楼楼上.....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东西有毒)   2015-10-22 10:44:00
能多分享一点吗?噪音违规是否可以检举?
作者: t7788921 (AG)   2015-10-22 10:44:00
推一下,爱违规被检举就是活该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东西有毒)   2015-10-22 10:45:00
我恨透屁孩的改装机车,比大改车的声音还吵
作者: t7788921 (AG)   2015-10-22 10:45:00
噪音(改装排气管)可以到环保署检举网站检举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
作者: ups ((货币+信心=趋势))   2015-10-22 10:51:00
打了一堆讲的好像违规是对的,检举才是错的。颇ㄏ
作者: horse7998 (南波湾)   2015-10-22 10:51:00
拜托有影响再检举不然我整天处理检举系统其他事都不用做了
作者: t7788921 (AG)   2015-10-22 10:53:00
派出所员警对一堆违规视而不见,打1999通报,来了后看到是
作者: cca1109   2015-10-22 10:53:00
资讯又不是给国家机器全部掌控 扯那么远
作者: cca1109   2015-10-22 10:55:00
违规就违规 你在马路有啥狗屁隐私权
楼主: Martingle (因)   2015-10-22 10:55:00
一ㄧ检举跟本检举不完,我也没那麽闲。例如违停在斑马线上的就很白目,跟本没考量行人安全。偏偏这种违规每天就一堆,警察也不抓,只好自己来。
作者: t7788921 (AG)   2015-10-22 10:55:00
自己造成的还怪民众爱检举,派出所开单勤一点,拖吊勤一点民众才懒的去检举,
作者: cca1109   2015-10-22 10:57:00
处理不完也不是民众的问题吧 找你长官反应 懂
作者: sseraph (妳微笑的样子)   2015-10-22 10:57:00
其实可以效法大陆的天网系统 一直深信中国人是需要'教'的只可惜台湾滥用对于人权的解释 只能求自保了=.=对了我所说的中国人包含新加坡、香港、台湾、中国大陆
作者: ThunderLion ( )   2015-10-22 11:06:00
文革就是这样啊,大家当廖北仔,秘密检举自己身边得人
作者: rjean   2015-10-22 11:09:00
检举违规可以被无限上纲到侵犯隐私,脑补还真严重,违规停车丢菸蒂这已经侵犯到大家了好吗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5-10-22 11:09:00
华人民族性就是贱,恐怖平衡才能有效管理
作者: likeastar ( )   2015-10-22 11:13:00
公共场所是大家的 没有侵犯隐私的问题
楼主: Martingle (因)   2015-10-22 11:18:00
本人也知道此种检举方式非改善台湾交通终极解决之道。但几乎每天都可在新闻看到死亡车祸(包夸昨天警车撞死人),个人认为是长期以来民众觉得小违规没什么、也不会被抓所累积而成。深不知就算是小违规也会可能造成本身或他人风险。违停一下没什么,相信很多人这么想。但可知道违规停车会增加他人风险,之前台南案例就可知道。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5-10-22 11:41:00
我也是看到红线停车就打1999 超爽
作者: saithur (赖瞇)   2015-10-22 11:52:00
推Y
作者: goitaly (机会不等人)   2015-10-22 11:58:00
针对民众检举这点要大法官释宪很难啦 程序繁琐
作者: thigefe (米麸)   2015-10-22 12:45:00
违规就认赔啊,不然呢,占领立法院吗如果检举会变警察国家,那重道安的欧美,不就独裁政府
作者: james575043   2015-10-22 13:06:00
太多人没被罚钱不会怕
作者: InInIn (低调...)   2015-10-22 13:11:00
大推阿
作者: jeter0612 (jeter)   2015-10-22 14:12:00
违警罚法宣告违宪是在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跟交通违规有很大的差异
作者: DoNoEvil   2015-10-22 15:21:00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22 17:11:00
欧美国家很重人权,有在听说拿着影像到处检举吗???
作者: swjlsc (右手赢了)   2015-10-22 17:20:00
这也来说嘴 我一个月检举就百件了 成功率近百分百
作者: rdcf (电脑又挂了..)   2015-10-22 17:42:00
推阿~~
作者: rjean   2015-10-22 17:44:00
楼楼上还在跳针不烦嘛?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5-10-22 18:43:00
欧美是少部分人无法自发性守法,台湾则是大部分人做不到少部分守法的人为了不想被当笨蛋,当然是能检举就检举
作者: thigefe (米麸)   2015-10-22 18:53:00
欧洲不用人人检举,有政府直接用监视器抓违规
作者: sonyvivaz (KTR)   2015-10-22 19:07:00
就不要你也被检举,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作者: xxoxooxo (电风扇)   2015-10-22 19:22:00
扯欧美的大概不知道人家不用监视就很守法
作者: HarutoK (夏前)   2015-10-22 19:23:00
政府侵犯人民隐私权和个人侵犯个人隐私权是两回事
作者: xup6fm06 (无尾熊)   2015-10-22 20:33:00
欧美的大概不知道人家不用监视就很守法+1
作者: sobia (晴天霹雳~~~)   2015-10-22 20:55:00
话说...我也想为了检举买RE
作者: loveisdie (认真就输了)   2015-10-22 22:54:00
活在一个互相监视的社会里蛮可悲的
作者: rjean   2015-10-22 23:09:00
活在有人一直犯贱违规的社会更悲哀
作者: syen (kumiko)   2015-10-23 08:59:00
纯粹是两轮眼红四轮希望您在按下快门的时候当个守法的好青年 车要停在停车格 熄火 并下车 而不是 临停红线 车子没熄火就在用3c
作者: dream0955 (阿辉)   2015-10-23 23:26:00
检举违规很厉害很炫吗?有办法去检举路霸和车位蟑螂试看看!
作者: mnbvc456 (狗哥)   2015-10-24 08:34:00
以台湾人的劣根性当然要互相监视、检举来建立守法观念阿否则对真正守法的少数哪公平?
作者: insken (insken)   2015-10-24 08:36:00
讲欧美守法的人大概不知道欧美人士来台湾也很爱交通违规~先进国家对于违规的惩罚是很可怕的~像乡民常举例的买车票不用验票,但一旦被抓到一次记录会跟着一辈子,也会影响日后找工作,几乎等于无法翻身。更不用说一旦车祸会赔掉一辈子。所以不要崇洋媚外过头了,贱的是人性,不是人种~
作者: celen99 (珍惜每一天)   2015-10-24 12:14:00
适当的检举ok 不要钻牛角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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