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卖一台车给二手车行,谈好价格也签了合约,不过后续为了税金跟保险部分,我有些
问题:
1.因我牌照税4月已缴纳,所以合约上对方很自然写了买方付全额.....这是我疏忽, 因
价格谈妥后不疑有他,没能反映以使用者付费的立场,应该要各付一半。
2.燃料税尚未缴,本来对方说依他开的车价燃料税他处理,后来妥协于我开的车价后,突
然问我那燃料税该怎么处理,我很自然的想法使用者付费,就自动说我付一半......理应
合理,只是之后想到牌照税的部分,顿时觉得自己鸡婆。
3.保险部分,也是最近刚缴费,对方说除了强制险跟车不能退,其他的我可以退,后来我
查跟车应该是指肇责出险是跟车,被保人还是车主,既然我车要过户了,代表责任转移,
理应强制险也该停止让对方自己投保,还是一般都是连同强制险一并过户???
请各位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