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分享一下我自己检举的心得
目前平均一个月约检举50件
成功率超过9成
首先,检举成功的条件有二
1.要明确知道对象是谁
2.事实要明确
第1项比较容易懂
就是车牌要拍清楚,拍不够清楚的请去换行车纪录器
当然对于脚踏车及行人->完全无解
路霸就比较特别了
单纯拍放花盆 交通锥等障碍物->无法确定所有人,不会开罚
把周边景物,甚至"门牌"一起拍进去->会确定所有人,通常先令其自行移除
之后仍有放置路障状况->再度检举,并附上先前之回信内容,证明已警告仍未改善
->通常会告发
再来是第2项
通常会被打枪的原因也是这个,会被回复"违规事实不明确"或"证据不足"
我自己对这边的解释是
证据需要足够"排除所有违规人可能合法之可能性"
简单举例
例如违规停车
若单就行车纪录器影像显示车辆停红线或并排,一定不会成功
检举网页都有教大家要拍到驾驶座无人
很多人会觉得"明明禁止临停,为何一定要驾驶座无人"
原因就是在无法证明驾驶座无人的状态,是无法证明其是否处于慢速移动或停等红灯等合
法驾驶行为
当然若于静止状态连续对同一车辆于禁止临时停车处摄影数秒,证明其违规临时停车
违规行为即成立
几个常见违规的检举心得:
闯红灯:红灯亮当下车头未过停止线+红灯时全车过停止线,2张照片即可
左(右)转不依规定(含直行时项左转、红灯右转):需拍完转弯的过程,即车辆车头进入目
标车道
变换车道未使用方向灯:对方"车头"超过自己至完全变换车道完成(全车进入另一车道)
汽车停等红灯占用机车停等区:拍到红灯加车辆停等于机车停等区即可
左(右)转由直行车道插队:需拍到地面直行箭头与车辆通过并完成转弯之连续动作
双黄线超车:有后+前镜头可检举双黄线违规超车,仅前镜头则可检举未依规定驶入来车道
(前提是对方全车跨到逆向去,若车身一半压在双黄线上超过去则无法检举成功)
跨越双白线(槽化线):一段影片证明其有在线上"行驶"即可,不须完整呈现跨越前后
以上是警察几乎不管却又造成严重影响的的,警察会抓的就交给他们处理就好了
最后还有几个增加检举成功率的方式:
1.于检举同时附上违规法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可协助承办
员警快速辨别违规行为及入罪
2.对于有疑虑之违规行为,可先寄信给当地警察局,请求回复说明。
回复说明皆会有正式之文号,并说明违规之法源依据。
检举时一并呈现,几乎皆会成立。
我曾经检举快速道路长隧道内大型车行驶内侧车道未成功
之后寄信给该地方政府交通局,得到回复该行为为违规行为
之后再次进行类似之检举,并附上回信内容,检举即成立
以上,希望对有志于改善台湾交通状况的大众有所帮助
顺道一提,一张由民众检举而开出的罚单,如果因为有争议遭到申诉
是由开单单位要负责后续的处理,因此在采用的标准上会较严格,会排除所有可能的争议
会被排除的原因不外乎是违规人有争议,
或是对于可能违规之行为有合法解释之存在
换句话说,当收到罚单的时候,想要申诉就是借由以上两个方向
当然上法院后会得到怎样的判决,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