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没王法了吗? 暴怒男挡车、砸车全都来

楼主: okbon66 (专搞8P的灰哥)   2015-05-06 19:36:5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06/605344/
一名女子前天(4日)下午5时许,开车行经国道一号南下367公里、高市建国路交流道匣
道时,遭一辆淡绿色休旅车从左边硬切,女子按了一下喇叭警示,不料休旅车驾驶却开始
不断急停、逼车,最后还下车徒手、拿棍棒攻击该名女子轿车,导致轿车挡风玻璃像蜘蛛
网般碎裂,过程十分吓人。
被害人家属将影片PO上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0AS4cb8yAc),影片中
显示,休旅车疑似要下九如交流道,先是违规从槽化线连切两个车道后急煞,被害人车子
差点撞上,急忙按了一声喇叭,不料可能因此激怒休旅车驾驶,一路在被害人车子前方阻
挡,过程中出现减速、急煞、跨越槽化线等违规夸张行为,最后在建国交流道闸道路中央
把被害人车子拦下。
一名年约3、40岁的男子从休旅车下来后,先是面目狰狞的用手连续撞击车子的挡风玻璃
和驾驶座窗户,然后又回到车上拿疑似铁棍继续砸车,前后砸了10多下,最后还用脚猛踹
车子引擎盖,整个过程约1分半钟,全部被被害车主的行车记录器录下。
国道五队警方表示,被害女子当天晚上就有来报案,但因砸车地点属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辖区,已协助被害人前往报案,由高市警方追究砸车毁损的刑责,同时会针对休旅车驾驶
危险驾驶、跨越槽化线等违法行为进行开罚。
高市警方根据车号查出该名砸车驾驶是家住台中的邱姓男子(40岁),经通知邱男坦承不
满遭呛愤而砸车,警方近日将传唤到案制作笔录,并依强制、毁损罪嫌函送法办。(陈宏
瑞、杨适群/高雄报导)
作者: scatty (scatty)   2015-05-06 19:40:00
无法无天!
作者: jason0814uj (毛毛)   2015-05-06 19:40:00
告死他! 从头到尾都违规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05-06 19:42:00
不满遭呛?呛什么?
作者: Joaow (天秤魅力无限)   2015-05-06 19:45:00
另外请问一下,这样车体险有赔吗? 或是这有什么保险可以保?
作者: nooneva (AVA)   2015-05-06 19:53:00
听到喇叭就感觉被呛,那在大陆不就要崩溃?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5-05-06 20:05:00
这种他去拿棍棒时应该加速撞下去了
作者: alzard (丢我阿)   2015-05-06 20:09:00
应该乡民有发现这台车,就去去砸他车
作者: Liquid (交换体液)   2015-05-06 20:09:00
住台中敢这样子拦车? 还是只敢欺负老弱妇孺
作者: clyde0119   2015-05-06 20:11:00
这个被告,会赔到脱裤子喔~~ (菸)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5-05-06 20:11:00
怎么没被开枪,有种看到台中看到跑车给他猫下去
作者: accin (acc)   2015-05-06 20:13:00
开MINI吗 应该可以让他赔死了吧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5-05-06 20:14:00
台中来的..不...
作者: LT134P (Azan)   2015-05-06 20:29:00
台中人? 有车牌号码吗? 如果在路上遇到的话...
作者: jhttsai (Mirage d'Amour)   2015-05-06 20:35:00
当他站在车前时,直踩油门撞他应该可以算自卫吧!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兽)   2015-05-06 20:41:00
国道上应该还要外加公共危险罪移送~
作者: homerunball   2015-05-06 20:54:00
GTA
作者: denlu (denlu)   2015-05-06 20:58:00
尼玛只敢对女人的车施暴
作者: Giornon (= =a...)   2015-05-06 20:59:00
果然是台中来的
作者: kroya (= =)   2015-05-06 21:02:00
高雄不意外
作者: g09130931 (MY-STYLE)   2015-05-06 21:19:00
高雄阿 不意外~~
作者: skyoo00 (7788不要9)   2015-05-06 21:45:00
这女一开始在车中口气很冲 还以为被砸后会加速撞下去
作者: KGSox (天天开心)   2015-05-06 22:04:00
这种只拿铁棍的都码只敢在外地唱秋 在台中没枪你敢下车?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5-05-06 22:05:00
他拿那个不是扯铃棒喔 上面还带着线
作者: b92345 (zzzzzzzz)   2015-05-06 22:09:00
不小心大脚踩到油门把他车门撞飞啦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5-05-06 22:28:00
就告死他吧 反正男的不只赔+罚+关了
作者: cocob12 (bj4good)   2015-05-06 22:32:00
楼上谁说会关?说不定和解收场!赔钱了事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5-05-06 22:34:00
这没被关就不叫鬼岛了
作者: cocob12 (bj4good)   2015-05-06 22:40:00
楼上真信司法,我猜绝对说自己有心理XX,然后和解收场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5-05-06 22:40:00
这个可以告杀人未遂吗 这样敲玻璃摆明有想打死的想法了
作者: cocob12 (bj4good)   2015-05-06 22:42:00
要告什么都可以,重点是法官是否采信!我也可以说自己心里XX,可以减少.........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2:49:00
都只上传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更前面的部分呢XD
作者: skyoo00 (7788不要9)   2015-05-06 22:51:00
楼上可以看一下新闻内容 施暴者都找到了 只说不满被呛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06:00
水管下面有留言,说是开到人家车旁边摇下车窗说你会不会开车XD这对很多人来说是禁语啊XD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5-06 23:07:00
这我倒是挺存疑的 闸道速度也不慢 有空去人家旁边酸也很屌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12:00
http://goo.gl/PEhm5S记者应该也不会通灵,我猜这是笔录作完的结果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5-06 23:16:00
如果真的是自由讲的那样 那还挺有意思的 XDD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17:00
总不可能开好好的突然就有台车跨越槽化线超到妳前面急煞,所以说车主上传的通常要看完双方的行车纪录器才能真正了解来龙去脉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5-05-06 23:20:00
原来是先呛人才被砸车?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杂碎)   2015-05-06 23:31:00
马路上一堆神经病疯子,所以我都只敢被叭不敢叭人,也不敢乱超车,免得疯子认为我在挑衅他
作者: anchime (Anchi)   2015-05-06 23:32:00
如果出于正当防卫惊慌之下撞死对方会如何?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40:00
会判无罪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6 23:41:00
正当防卫撞死人无罪 前提是这个正当防卫要成立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44:00
就影片来看 成立!! 所以无罪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45:00
我不是法官,我不会说的这么肯定,要看怎么个撞法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45:00
这不需要法官 一般路人甲就能判定要说比例原则 我跟你说啦 你敢拿棍子下车就要有种被撞死的风险 这才是符合比例原则的风范 了?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48:00
所以以后只要看到有人拿棍子朝我走过来我就能合法把他直接杀死?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50:00
你的观念依然错 要有前后事迹好吗以行车纪录器来看 撞下去绝对正当防卫 不要怀疑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51:00
那也要看撞的时间点,如果他一下车就撞过去我想不怎么合理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52:00
已经发生那么多事 挡车 逼车 有看到吗 还是你眼瞎然后她拿棍子走过来 这样还没构成威胁吗他下车拿棍子来就可以撞了 不要怀疑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6 23:54:00
还是要说,逃跑可以,故意去撞他就不必了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6 23:55:00
可逃就走 他挡前面 就开过去 不用怀疑然后行车记录存好 他就算被撞断腿也不能怎样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0:01:00
那我问你蔡正元那件事你怎么看,蔡正元撞得好?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03:00
那不算行车纠纷 那是针对性个人问题 跟原PO例子无关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0:05:00
那个人也是挡车,然后硬趴在引擎盖上……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09:00
不是都有"挡车" 就可以混为一谈 你逻辑清楚一点两个事件完全不相干 你好好想一想吧 不然多问点别人
作者: sintyy ( )   2015-05-07 00:16:00
高雄不意外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0:23:00
我认为最好的时机就是当对方走到车侧的时候从前车左方撞坏他的车门逃走,这样也不会伤到人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7 00:25:00
随你想怎样 我也只是为你好 不想让你上天堂而已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7 00:26:00
我第一个想法也是撞飞车门 但是可能会插进前档?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5-07 00:28:00
车门有转轴,应该是不会插进前挡有看过国外影片,那个车门是往前折了180度XD以这个案例来说,不是应该考虑被拦车后要怎么跑,而是应该要管好自己的嘴不要乱呛人啊XD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5-07 00:36:00
哀 神经病那么多 违规被呛还恼羞砸车
作者: keckelly (请叫我企鹅先生)   2015-05-07 07:04:00
连按个喇叭的自由都没有~ 被拦车依法毫无保障 只能逃跑跑太远的话警察还要推拖跨辖区无法办案 XDD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5-05-07 07:41:00
推楼上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5-05-07 09:40:00
能开pajero的等级应该不低, 砸车前一定有思考这只小笔费用
作者: gohome0083 (喵星人)   2015-05-07 11:00:00
通常撞死人都不会是“正当”吧
作者: iuiuisme (iuiu)   2015-05-07 12:22:00
干本田屁事
作者: nanie (早安)   2015-05-07 12:35:00
开车撞他,绝对是防卫过当! 如果他开车撞你,你再撞他还有机会是正当防卫! 但对方下车来PK,你开车撞他这绝对不是正当防卫啊! 只会招来更多麻烦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5-05-07 12:39:00
祝砸车的全家死光光
作者: psee (mine?)   2015-05-07 16:46:00
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
作者: try0928 (纯吃茶红茶)   2015-05-10 00:15:00
是我就用太紧张误踩油门 然后撞死他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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