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CL13 (静默)
2015-05-06 16:21:22※ 引述《dest04 (O__O)》之铭言:
: → Gunslinger: 一说是追诉不能放弃 只有过期...但和解书签名还是有用 05/06 15:45
: → wfelix: 对方若事后要追究的话,不论有无和解书他都能追 05/06 15:56
: → wfelix: 但有签和解书可以在追方翻脸追究时 让自己多一分有利东西 05/06 15:57
关于和解书的效力,这要将民、刑事分开来看。
如果是没有人受伤的车祸,那就只有民事问题而已,此时签的和解书
是有效力的,只要上面有写明放弃对此事的民事告诉、或是此后不得再进
行求偿之类的文字,那法官看到了之后,就会驳回民事告诉了。
比较麻烦的是若有人受伤的车祸,那就是刑事了,保律上保障刑事告
诉权确实是不可以提前放弃,当然也没有什么保留而延长的说法,就是六
个月内都可以提出告诉,逾期未提出才算真的放弃。
不过因为因同一刑事案件不得重复提告,所以如果在提告后双方进行
和解而撤告,那此时的和解就确实有效,对方是不能再提告了。这要注意
的是此时记得要签撤告或向法院(法官或检察官)表明撤告才有效哦,就听
过没做这步的,结果继续被告下去。
另外,看过有些人是教可以在和解书上加上违约的条款,如果对方提
告刑事则不只要退还之前给的和解金,甚至要罚钱。这我就不确定实务上
会不会有问题了!?
如果是最不幸的死亡车祸,那非常抱歉,过失致死是非告诉乃论罪,
所以已不是对方要不要告的问题了,而是检察官要不要起诉的问题。不过
,和解与否是可能会影响法官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