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sscain (潜水员Boss)》之铭言:
: 本人文笔不好,伤眼抱歉,想看重点请END
: 先上影片
: http://ppt.cc/0FPN
: 前25秒可以跳过
上面为行车纪录器内容,离上次po文已经过了几个月,
在今天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不起诉处分书,
内容记载了双方的笔录及侦查庭内容,
另附有双方详细户籍,对方身份证及住址(有心人士如要利用....),
不起诉的理由是"被告停车并下车了解是否有擦撞情形,
亦为人之常情,难认其有妨害自由之故意"(节录自不起诉处分书),
事情算告一段落,也学到了些保贵的经验,
如果行车纪录器都录得这么清楚,检察官的不起诉书还可以这样写,
那类似的情形应该也不用太期待最后的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