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发生车祸,我开车 对方骑机车
有通知警察及保险公司
我方有保强制险 第三责任险加财损
对方机车也有保第三责任险加财损
我这边车头受损,车厂有与对方保险公司联络,经确认后我已经先自费修复,修车费用约
三万五
对方机车修车费用约三万,有体伤,一腿骨裂 有打石膏三周后已拆除石膏并正常工作
今天鉴责报告出来 我7对方3 我所负的责任较大,尚不知道对方提出多少赔偿
对方已申请调解.
so..
Q1. 实务上, 是否有可能我还要自掏腰包赔偿对方.
如果对方索赔金额高于我方保险赔偿金额? or 对方提出刑事诉讼? or ...?
Q2. 我会向对方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对方核定的赔偿金额大约为?35000*0.3 ?
会再考量折旧吗 ? 我车为八年国产车
感谢大家看完, 如有什么要提醒注意的烦请大家跟我说 ..非常感谢并祝大家行车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