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马自达双煞逼车拦路 猛踹呛“叭三小!”

楼主: archilee (alex)   2015-03-05 22:16:46
: 推 archilee: 有行车纪录器的话 你撞他不会有问题 是正当防卫 03/05 00:46
: → archilee: 其实发生事情后 当他拦车下车往你这走 正当防卫就启动了 03/05 01:29
: 刑法第23条:
: 对于现在不法之侵害,而出于防卫自己或他人权利之行为,不罚。但防卫
: 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 简单说 拦车后下车走过来 如果手上啥都没拿
: 你就给他撞下去 那肯定是伤害罪 绝对不是正当防卫
: 他在法庭上说我下车只是想跟你理论而已又没要干嘛你就GG惹
: 如果拿了刀或球棒冲过来k你的车或砸车窗
: 那才有机会符合 且只是有机会
: 因为你大可找机会把车开走 而不是只能用撞他的方式来解决
今天是马三的错 他还拦车然后下车走那个样子过来摆明来找查的
车主正当防卫开过去 用下面这招 绝对没问题
拜托 我又没有错 你凭啥拦我车又下车要来威胁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YB-nrKgjw
但是反过来讲 今天如果换做是被害车去拦马三然后下车
马三如果撞他 那就不是防卫 因为别人是对的 别人是下车来理论的 差别在这
: 正当防卫在法律上认定十分严格
: 前阵子不是有个新闻吗
: 勇屋主 护孕妻 勒死悍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7/36171451/
: 这屋主是被过失致死罪送办
: 我在想这小偷如果只是受伤 一定会说我只是打算偷东西并没有要伤害人
: 这屋主被判刑的机率就很高了
这就是台湾法律的悲哀
如果我是法官
只要我听屋主说他深怕窃贼会因被发现而把他们都杀人灭口
我为了保护我的孕妻才会动粗
我会判屋主无罪
请问屋主何其无辜要受这种惊吓与恐惧
有些人神经一紧张或护妻殷切而动粗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事情是谁引发的 小偷不来偷东西 他会紧张到把他勒死??????????????
只会听小偷讲他不会伤害人 怎么不听屋主是怎么想的????
小偷进来脸上有写我不会杀人吗 不然屋主怎么会知道
有些人就只会替加害人说话
怎么不设身处地替被害人想一想 真的是台湾的悲哀
所以拜托念法律的各位 以后有幸能当法官 明智一点
台湾的未来靠你们 才不会一直被封为鬼岛之名
: 之后大家可以关注一下后续进度
: 总之 为了家人 开车还是心平气和一点
: 真被宵小拦车就找机会快跑就是了 撞他让自己也有事干嘛呢?
作者: s8757042 (海边的卡夫卡)   2015-03-05 22:23:00
作者: Giornon (= =a...)   2015-03-05 22:25:00
定法律的人也是恐龙,不过鬼岛法官都一个嫋样,有懒又怕事就照之前乱判的跟着判
作者: cuteSquirrel (松鼠)   2015-03-05 22:28:00
作者: waterfrog302 (WF)   2015-03-05 22:33:00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05 22:33:00
你这篇第二段说的还蛮有道理的 因为小偷都侵门踏户谁知道他为了脱逃会干啥事 不过你一开始的推文是错的~
作者: zx631122 (Lazurite)   2015-03-05 23:04:00
推一个,在美国侵入住宅被一枪打死,屋主无罪。
作者: KGSox (天天开心)   2015-03-05 23:08:00
可惜这里是鬼岛 不是美利坚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3-05 23:10:00
key point = 你不是法官 end
楼主: archilee (alex)   2015-03-05 23:12:00
就是楼上两位 台湾不会进步 可怜~
作者: yaki (.)   2015-03-05 23:24:00
台湾司法教育、思考模式可能也需要改革吧 有些凶狠的杀人犯法官竟然以 尚有教化可能 为理由判无期徒刑 令人无言
作者: TokyoHard (东京难)   2015-03-05 23:41:00
美国你也要看打死的人肤色跟开枪的人肤色啦....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3-05 23:52:00
美国不是枪杀手无寸铁 已经投降的黑人吗 怎么不拿来说嘴
作者: powerpoint2 (fuckyoumother)   2015-03-06 07:25:00
美国任何人都可能有枪 绝不可能下车踹 有枪最大不过下车发飙倒是最近常报 但比起拦路杀人那就小咖台湾还是相对只会用呛的 在美国直接就是死人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5-03-06 08:13:00
看了这篇文,我确定你是乡民,没有念过法律既然不懂,就不要乱讲,害了人你良心过意得去吗??难道对方拦车你就可以撞死他,就是社会进步的象征?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03-06 08:18:00
大家好客气 有机会上法庭记得大声点喔
作者: qwaszxerdfcv (贝尔)   2015-03-06 09:20:00
如果你是法官? 是在作梦喔? 你干脆选立委修法啦
作者: KGSox (天天开心)   2015-03-06 09:52:00
我也很想撞啊 但是我知道不能撞 这就是我跟你这家伙的差别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5-03-06 09:56:00
台湾治安就交给你了!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5-03-06 10:21:00
如果我是总统
作者: only10   2015-03-06 13:19:00
因害怕紧张误踩油门辗死两只狗!完美!
作者: mmx200 (省小钱,花大钱)   2015-03-06 20:50:00
如果我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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