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y945 (Ray)》之铭言:
: 台湾经常一台车当两台卖,代理商大多推给关税,除了已知50几%的货物税(有错请鞭)
: ,到底还有什么些进口关税…?
: 以7系列油电跟M6跟美国比一台多了两百多万在卖,别在说他们物价高啥鬼的,两百多万
: 油费跟保养费,是能多会加…
三、进口小汽车应缴进口税费(包括进口税、货物税、营业税及推广贸易服务费)之计算方
式及适用之税率,不因其为新、旧而有别。各项进口税费之计算方式如下:完税价格=离
岸价格(FOB)+运费(FREIGHT)+保险费(INSURANCE)
(一)进口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率(17.5%)
(二)货物税=(完税价格+进口税) ×货物税率
25%(排气量2,000CC以下者)
30%(排气量2,001CC以上者)
(三)营业税=(完税价格+进口税+货物税) × 营业税率(5%)
(四)推广贸易服务费=完税价格× 推广贸易服务费率(0.04%)
四、核估进口旧汽车之完税价格,应依进口地关税局就实到货物认定之型式年份(MODEL
YEAR)及配备等,适用关税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
五、进口旧汽车适用关税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核估完税价格者,得依下列方法办理:
(一)价格档中查有业经海关核定之相同型式年份之同样或类似新车离岸价格者,以该离
岸价格扣减折旧,另加运费及保险费计算完税价格。但自北美地区进口之旧汽车,如价格
档中查无相同型式年份之同样或类似新车离岸价格者,得按KELLEY BLUE BOOK所列相同型
式年份新车批发价格(DEALER INVOICE第三栏价格)扣减折旧后之价格,与美国N.A.D.A.
旧汽车行情杂志上所列 TRADE-IN价格比较,从低核估。
(二)参考输出国之旧车行情,另加运费及保险费计算完税价格。
(三)参据代理商、专业商、汽车商业公会提供之行情价格或办理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