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三宝的极限?

楼主: eddisontw (沙丘)   2015-01-13 19:06:38
※ 引述《enjory (深呼吸‧抬头忘)》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KjEI7nY ]
: 作者: Slime5566 (史莱姆五六)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问卦] 三宝的极限?
: 时间: Tue Jan 13 17:25:24 2015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Is3KLAg7z4
: 昨天朋友贴这个行车纪录影片给我看
: 似乎是昨天早上发生在高雄连续撞人车祸
: 好像蛮严重的,但是好像没有新闻有报?
: 听说开车的是位老先生
: 有没有今天晚餐要吃什么的八卦?
先不论肇事逃逸的部分
其实行人任意穿越马路
不一定是汽车驾驶负全责
个人曾经在几年前有过经验
我贪图一时方便没走斑马线 而是在斑马线前方约20公尺处直接穿越马路
路口在进行捷运工程刚好有视线死角
好死不死遇到一个压车过弯的机车骑士
因为车速过快 紧急煞车 导致雷残
后来送交通判定
双方的肇事责任
我比机车还要重
因为车辆在马路上有绝对路权
行人不得任意穿越马路
最后赔偿机车骑士10万元和解
所以像影片中这样的行人
一定要注意搂
如果附近50公尺内有斑马线
请走斑马线
若没有
一定要观察左右来车快速通过
否则车祸判定结果未必对你有利 不但要不到赔偿 车主还可以对你提出民事诉讼
甚至有过失伤害的刑责
在马路上是看路权的 绝对没有“行人最大”的观念 一定要注意!!!
作者: ankala (The best or nothing.)   2015-01-13 19:24:00
法官常开应注意未注意的大绝
作者: Inar (Inar)   2015-01-13 19:37:00
法规是100公尺内~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或斑马线上无敌~附近有斑马线或行人穿越道不走就自己糊牛屎~
作者: Wangdy (蒙古人)   2015-01-13 19:40:00
20公尺的范围你行人不是绝对路权吗?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1-13 19:41:00
每次看到一次就法律基础宣导一次
作者: Inar (Inar)   2015-01-13 19:42:00
http://laws.mywoo.com/11/113/3683/6.html哪里有提到20公尺....(?)
作者: davidbeckham (Beck How)   2015-01-13 19:49:00
之前法官好像说过,行人在斑马线就是帝王条款外国一样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01-13 20:01:00
那是因为你没事,机车受伤,车祸不就是没受伤要赔给有受伤的两败俱伤就是互赔,一样依照肇事责任分配赔偿金额,好处就是你告我过失伤害我也可以告你,比较不会单方面挨打XD,但是想想撞下去身体产生什么永久后遗症真的会比较好吗?发生车祸赔钱就能解决其实已经算是很好了。
作者: accin (acc)   2015-01-13 22:58:00
记得好像有100公尺内有斑马线 阿婆不走斑马线~却穿越被撞结果驾驶没啥事的案例
作者: iloveapple74 (苹果)   2015-01-13 23:38:00
请问一下,如果是100公尺内没斑马线,行人穿越道路被撞到呢?
作者: nicklovee (阿宏)   2015-01-14 00:24:00
我想知道那雨刷是在刷什么????
作者: devil1026   2015-01-14 01:35:00
感谢分享经验
作者: nkdi (Nikoda)   2015-01-14 02:09:00
感谢分享!!专业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5-01-14 08:24:00
@nicklovee 因为阿公眼镜脏
作者: kiler520 (Sky我最威)   2015-01-15 23:27:00
20或50还是 公尺内有斑马线等行人穿越道不走就没绝对拜托如果骑士有事讲实话骑士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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