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VincenTt (离合器的世界!!)》之铭言:
: 会这样问是因为逛到交通法则的网页看到的
: 第十八条之一(汽车所有人之处罚-未装设行车纪录器)
: 汽车未依规角装设行车纪录器者,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一万二千元以上
: 二万四千元以下罚锾。
: 汽车装设之行车纪录器无法正常运作,未于行车前改善,仍继续行车者
: ,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九千元以上一万八千元以下罚锾。
: 未依规定保存行车纪录卡或未依规定使用、不当使用行车纪录器致无法
: 正确记录资料者,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九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
: 。
: 违反前三项之行为,应责令其参加临时检验。
: 原文出处:
: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Article.aspx?LawID=A0002029&KWD1=
应该是指游览车或是客运。
你注意看,行车纪录卡,他们又暱称大饼,一个像唱片的东西。
只前在监理站上课听到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