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vbxxx (Chris)》之铭言:
: 朋友的工作是在餐厅当机车便当外送员,
: 早上跟出租车发生车祸,机车擦撞出租车屁股,
: 出租车走的路线是往快速道路入口行驶,
: 在槽化线的时候突然往右边切出跨越槽化线又急煞停下,
: 事情就这么发生了,便当散了一地,人也受伤,鞋子也破了,
: 司机下车丢了几百元就走了,没有留任何资料与电话,
: 最后只有报警一途,救护车载去医院警察也来做笔录,
: 下午司机就主动打电话给我朋友,说车行有保险,保险会处理,
: 目前问题是我和朋友都没遇过这种事情,要怎么处理接下来?
: 是我们要主动联络谁? 还是他们保险公司会来跟我们联络?
: 除了受伤外还可以要求赔偿些什么吗?
: 损失物
: 老板的便当 老板的机车车壳裂了 鞋子 受伤 拐杖拿一个礼拜
: 因为不懂 所以想请各位给点意见
: 谢谢大家!!
因你没讲清楚怎么发生的,包含路口,有无号志灯,超速违规其它等等的...所以以上先帮你排除,以下假设你为"无责"状态!
1.发生。车祸当下先报警,验伤,拿验伤单,看付近有无监视器,有无人员可帮忙作证
2.不要马上提告,因你不晓得你伤势如何,有无后遗症,车祸一个月后"初判表"才会下来,这段时间你可以持续复建,看医生,请假,修车,便当损失等等的单据要全部保留,然后看要他赔多少先拟定而后作为诉讼之用
3.调解。基本上要提告最好先经过此程序,必免检察官,法官问为何不经调解?浪费司法资源,当然,调解也请对方去联络,双方谈好,合解书签一签没事,谈不好看要在调解或提告
4.保险。对方应该只有保第三人,这应只有赔医疗部份(有请板友补充),你要看的是你的有没有保险可赔偿
5.诉讼。真不幸走到这部份,对方不负责任,就到警察局请承办员警将你的案件移送地检署,法条为先284及185-4,
6.地检署。之后会通知你去说明,到检查官那边在将284转为276II,此举目地为,你不是要告他,是希望他负责,但他不愿意,只好转276II,目的为你是善良的
7.检察官也会传他去说明,你就等传票通知开庭吧…(不过这段时间你要求金额不太大,通常会来求合解)
记住,告诉期只有半年,半年后只能民事求偿,住你好运,以上讲的皆为你无责状况,有责可能还要在看情况,这部份我就不说明了,我手机打字,看的痛苦先说不好意思,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