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版上的各位(有爬文)
在上月底的凌晨,因本身精神不济,导致擦撞一辆到停在路边停车格的车。
造成其左后轮轴承断裂,轮胎破损,些微板金凹陷及刮伤。并无造成任何人员损伤。
在这之后马上办理出险的动作,并请理赔专员与对方修车厂联络后续维修事宜。
其间,理赔专员有告知我,因对方车龄老旧,保险维修金额最多只能出到其残值的价钱,
这当然与对方维修厂开的价钱有一段不小的差距,加上对方坚持在原厂修车。
想请教版上各位:
1. 在这情况是否会选择息事宁人自己出钱补差额,还是全部交给保险处理。
2. 如到最后上法院,对方主张回复原状,法院也判对方胜诉,这差额部分保险是否会全
额支出,我本身是否还要部份负担。(原本保的理赔金额够大)
先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