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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壳newtalk2014.02.07 翁嫆琄/台北报导
日前台大国家发展研究所教授刘静怡指控,远通电收及车商未经过她的同意,就在新车上
贴eTag,因此她委托律师发函,要求远通说明。刘静怡今(7)日收到回函,内容指出,远
通委托车商提供eTag申办服务,只要取得车主同意,就可以线上申请eTag,不需另签书面
契约。对此,交通部高公局也表示,依照个资法,远通的作法并无疑虑。
刘静怡日前向远通发出律师函,指控远通及车商未获得她的同意,就在她购买的Nissan新
车上贴上eTag。她质疑,既然她未签署任何相关申请书,为何远通可以自动办理eTag帐户
?
远通今天回函给刘静怡,内容指出,ETC相关服务乃委托汽车销售商提供eTag申办服务,
而销售之业务人员取得车主同意后,由销售商以电脑线上申请;因系全电子化方式进行,
故无需申请书面之申请书或服务契约。
对于远通的回函,刘静怡表示,远通的意思是,民众填写的书面申请书其实是虚晃一招,
只要有车号资料和身分证,“就真的是什么事都可以干的”。远通可以片面缔约,也可以
片面设定期限解约,而且不必负担回复原状的责任。
记者询问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远通的作法是否合乎规范,业务组稽核科长荆心泉表示,依
照个资法的说明,只要远通有公告,并让当事人得知契约内容、取得当事人同意后,就可
以用线上申请的方式申办eTag,不需要书面契约。他说明,目前新车出厂的eTag申办服务
都是如此运作,没有疑虑。
荆心泉说,刘静怡投诉一事,可能是她和业务代表之间的沟通有误,但只要远通没有违反
个资法,高公局不会插手此事。
记者追问,若无书面契约,该如何证明确实有经过同意?荆心泉回应,确实是很难证明,
但他又说,刘静怡在去年8月就购车,当时交车时也贴有eTag,但为何当时没提出疑问,
过了半年才提出这问题?他认为,这可以当成车主已默示同意申装eTag。
针对高公局的回应,刘静怡说,刚好现在她身边就有4名律师,大家只有一句共同的评语
:“恶劣!请他去把民法、消保法、个资法和电子签章法研究清楚,再来说这些笨话好吗
?”
高公局出来背书啦,不需要书面契约是合法的,公平与正义都回来了。
在网络上找了一下,只有newtalk跟苹果有相关新闻,徐旭东果然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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