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用利可白涂抹后,双方没在涂改处上面签名基本上是不具法律效力.
不然等签完后,大家来你涂我涂的,把合约涂成对自己最有利的这样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这案子直接送消保官最快了..
建议直接跟他们连络比较好.
最快解决的方式就直接去店里对质顺便把内容录下来PO网.
然后上01贴个帖,应该很快就能解决了.
※ 引述《annachie (没爆耶!!!!)》之铭言:
: 遇到这种事何必委屈
: 哪家经销商哪个业务就直接连名带姓写出来就好
: 这样文章才有POWER,然后就翘脚等人家来找你谈就好,
: 除非哪家车厂不想做生意了
: 头款就当作寄放一下下,不用那么担心
: 畏头畏脑只会被人吃死死
: 就算人家把头款还妳,文章后面再加个几月几号退回多少钱即可,
: 除非觉得对方很有"诚意",才再"考虑" 要不要删除文章好吗,
: 不是人家威胁就删除!
: 以小弟贫弱的法律知识指出
: 1.在公开场合的文章只要是陈述客观事实,而非主观无理谩骂
: 不会构成毁谤或其他罪名
: 2.合约不是照内政部定型化契约记载规范
: 要主张依规范走是没有问提,要走法律途径胜算大
: 以上若有错请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