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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1219/311776/
新北市62岁罗姓男子今年5月开车与骑机车的17岁黄姓少年擦撞,
黄男送医不治,罗男被指涉犯最重可判2年的过失致死罪嫌,
但新北地检署勘验路口监视画面与鉴定报告,认定黄男无照又未依规定两段式左转,
且突摔车滑行才发生不幸,今将罗男不起诉。
检方指出,监视画面清楚拍到,黄男骑机车直接快速左转,
不知何故突朝左倾摔车滑行,才0.2秒就与迎面而来的罗男座车撞击。
检方指一般人需0.75秒踩下煞车,加上煞车生效也需时间与距离,
依当时罗男车速约50到60公里计算,完全煞停距离约需14.1公尺到20.2公尺,
但黄男倒地时距离罗男座车仅约2公尺。
至于家属质疑罗男超速害黄男惊吓摔车,检方委托鉴定确认,
罗男措手不及,并无过失。罗男案发时被移送检方复讯交保2万元,
与女儿一度被聚集在地检署外的30多名黑衣人吓得不敢离开,检方指挥警方荷枪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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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英明,但要小心自身安全
无照驾驶、违规左转就已经错了,而且还机车撞轿车
真的是孝子就要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