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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wei (瓜g)
2024-12-29 20:43:36网志图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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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于安乐
加拿大安乐死医师的善终现场纪录与反思
作者:Stefanie Green
推荐指数:☆☆☆☆☆
面对死亡,你应该要有比躺着等死更好的选择。
死亡的恐惧
地点在新生儿加护病房,面对全身插满管子又戴呼吸器维生的双胞胎姊妹,我心情五味杂
陈。
因为各种因素,我的双胞胎小孩在23周早产,并在出生之后当天跟隔天先后过世。对于死
亡,我可能体会的比一般人更多一些。
时间再往前拨一些。因上吐下泻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的我,痊愈之后的两周,我的脚趾跟
手指末端逐渐无力,症状逐渐蔓延到膝关节跟手肘。被诊断罹患罕见疾病GBS(格林巴利症
候群)的我,很幸运的没有扩散到更致命的器官导致死亡。
让我再把时间调到更近期一点。在2024这一年,我身边有两位亲戚,因为不可逆的疾病先
后过世。在医院探访期间可以看到他们的身体跟精神状况可以在短短一周之内有极度的转
变,在他们无意识做任何决定之前,生活品质其实已经大幅下降。可能原本的生活乐趣像
是在家打打麻将或者更简单一点的像是自行下床上厕所,在临终前期已经是不可能的任务
,此时,身而为人的生命自主权是否可以被好好正视呢?
在阅读这本书的期间,我的脑袋一直浮现各种画面,加上经历过一些一般人不曾体验过的
事情之后,对于安乐死,我举双手双脚赞成,也想在这篇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些书中的事情
以及台湾对安乐死的现况,希望大家能多了解一点安乐死所带来的各种意义。
安乐死的程序
本书作者为加拿大的安乐死医师,因此这边讲的程序为加拿大执行MAiD(Medical Assitan
ce in Dying)的流程。
当病患确认符合安乐死资格之后,执行的第一步,医师会注入名叫Midazolam的抗焦虑剂
,这种药会让病患感到放松并昏昏欲睡。再来为了确保患者能在过程当中不要感到不适,
会再注入名叫Lidocaine的局部麻醉剂来麻痺患者的血管。第三步会注入“高剂量”的Pro
pofol,使患者从浅眠的状态逐渐转为深层睡眠,并在两三分钟之后进入昏迷状态。理论
上大部分患者在这个阶段就能被判定为死亡,但正式的流程必须在最后阶段注入名叫Rocu
ronium的药物,这款药物会确保患者的肌肉都停止活动,并达到让“心跳停止”的目的。
整个流程约8-10分钟,视患者情况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长度,并由医师在听诊之后宣告死亡
。
会先讲程序,主要是希望大家能稍微想像一下这个过程。相较于历经心肺复苏术、或者各
种大大小小手术、化疗,生活品质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更糟的人,除了躺在医院等死之外,
这样选择死亡的方式是否更加的人性?
家属、患者、面对
“即便我们知道自己的亲人将在何时死亡,但到了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我们并不会更有
能力面对事实。”
在面对至亲至爱之人的死亡,每个人的反应都不相同。有的百般不舍、有的如释负重、有
的人更是想跟着一起离去。但不管你的情绪是什么,要接受死亡的都是患者本人,你的情
绪再怎么复杂也不过只是个陪伴者,当患者已经接受一切了,为什么还要百般刁难对方呢
?
作者在他的经历当中见识过各种不同病患家属的反应,有的在断气的最后一刻才互相原谅
,有的在执行安乐死前几天举办盛大的告别派对,但在当天却只想独自一人,有的甚至因
为宗教信仰或者个人因素而一辈子无法理解执行安乐死的亲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例
子是“母亲”送女儿走的案例,我们常说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世界上所有父母最痛苦的事情
。在读这段时我整个悲从中来,“母亲握著女儿的手送他最后一程”,我整个回忆涌现,
但我也理解那位母亲的想法,这对女儿来说才是最好的。
那患者本人为何想接受安乐死呢?我跟作者一开始的想法一样,想必是因为各种疼痛导致
患者不想继续生存,但根据荷兰的研究显示,其实最常见的理由是他们失去了独立生活的
能力、无法从事能为他们的生命带来意义跟喜悦的活动,让他们失去了尊严。现今止痛药
的效果其实已经能抑止大部分的身理上的痛苦,但心理的痛才是患者想安乐死的主因。
身为家属的我们可能常常容易脱口而出说,我完全能理解你的痛苦,但...,但其实是你
什么也不懂。有的患者可能健康时是马拉松比赛的常客,不能跑步直接剥夺了他生命的意
义,有的人可能本来以旅游来探索生命的美好,但现在只能透过医院的窗户来看世界。太
多的事情、但太多的不解,你永远无法彻底理解一个人的感受,因此比起反对,良好的陪
伴才是我们家属、亲友能做的最美好的事了。
加拿大 vs. 美国
让我们抚平一下情绪看一点相对轻松有趣的论点。前面我提及加拿大安乐死的程序是由“
医师”来执行药物注射并确保患者安乐死。那美国呢?大部分在当时已合法的几个州,其
程序必须是由“患者”本人自行服药来完成。对我来说,这好像是满惨忍的一件事,但这
样的过程其实跟立法的出发点有关。
加拿大安乐死法案的通过是因为“病患”针对宪法提出诉讼,进而在诉讼获胜之后成功立
法。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法条都是以病人为出发点,“病人”必须成年、“病人”必须
有无法治愈之重症...等,所以以病人为出发点时,由医师来协助执行安乐死会是对病人
来说较轻松的方法。反观美国的立法则是人民行使创制权或议会立法通过的结果,因此美
国的法条并不是为了病人而立,而是立法者认为这样的程序相对安全。
会想讲这个除了因为我觉得这满有趣的之外,也是为了要带到我心得的最后一段,台湾的
现况以及台湾可能可以如何借镜加拿大、美国等其他先进国家的例子来成功让安乐死合法
。
台湾现行状况
“先生,请协助签署不执行维持生命治疗的意愿书”
搜寻了一下台湾对于安乐死相关的资讯,在2022年5月时曾有人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
提出“主动安乐死合法化”的点子,但在2022年7月时被否决。接着就必须再了解台湾是
否有相关类似法条,于是“安宁缓和医疗条例”跟“病人自主权利法”就出现了。其中病
人自主权利法针对
一、末期病人。
二、处于不可逆转之昏迷状况。
三、永久植物人状态。
四、极重度失智。
五、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病人疾病状况或痛苦难以忍受、疾病无法治愈且依当时医
疗水准无其他合适解决方法之情形。
的病患给予了“不执行”积极治疗的选择权力。这一点很有意思,因为许多反对安乐死的
医师认为,执行安乐死跟他们成为医师的宗旨相冲突,他们认为医师就是要帮助病人活下
去,那见死不救呢?协助病患“相对舒适”的死亡是否是另一种“为病患某取最大利益”
的做法呢?
台湾在世界上其实已经有许多相对成熟的法案如多元成家,但当然也有许多保守的人对于
改变是感到害怕的。因此相较于美国是透过议会立法通过安乐死法案,我认为台湾更适合
走加拿大的路线,透过病患针对法律提出诉讼加上媒体舆论来促使法案通过。看看最近的
职场霸凌案就知道,在台湾要引起社会大众注目的方式就是要引起一连串的效应来最大化
它的效果。当然,法条的通过当然也会伴随着一连串的讨论以及配套措施,因此最后我想
提出作者在针对加拿大安乐死法条也提出的三个问题让大家想想。
1. 是否应该允许心智成熟但未成年的人(以台湾而言是未满18岁但被认为已有足够的心智
能力可以为自己的健康做决定的人)安乐死?
2. 身体健康的精神病患是否可以请求安乐死?
3. 是否可以允许人们预先请求安乐死?
死亡或许对你来说很远,但了解并面对它能让你更坦然的接受这世界的一切。
在现代发达的医学庇荫下,经历死亡的过程可怕的根本不是加工死亡,而是加工续命,一个生命在无法回复到基本自理的失能状态,不是应该顺应本命的年限而终止吗?我同事的父亲器官衰竭在住家断气,通报派出所的时候被警员痛骂不孝没有送父亲到医院急救,我爸爸同样的情况被送到医院急救,插管了几个月才走,每次我去看他他都用仅存的气力拨著管线想要拿掉,各位曾经在疫情期间被捅过鼻子吗?想像那根棉签就那样停在你的鼻子里几个月…..对我来说安乐死是一种选择,当你知道有这种选择的时候,你可以不用担心无尽的病痛折磨,你可以不用担心久病无孝子,真的遇到的时候,你觉得可以渡过这一切并努力活着也没有强制必须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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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wei (瓜g)
2024-12-30 18:18:00感谢楼上的分享 我也认为这是多一种选择 让大家保留一点弹性
光是知道可以多一种选择,就足以让病人感到放松。书中作者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安乐死不是决定怎么死亡,而是怎么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