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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追求,也是推动人类进步的主要原动力。早在我们喝进第一
口羊水时,味觉的感受就开始塑造我们的人格,后续接受母乳或是奶粉哺育更是继续深化
。除了影响个体,饮食也影响着历史与文化,同时也受历史与文化所形塑。
可以说“吃”跟我们“之所以为人”有着紧密连结,难以分晓是人类造就了吃,还是
吃造就了人类。
个人觉得《美食怪奇物语》这个书名其实没那么贴切。确实,书中继载了许多关于食
物既怪且奇的历史纪录。比如中世纪的人会把沾酒的布塞进孔雀嘴里再端上桌,做出某种
喷火孔雀(菜名不明);或是让烤鸡戴上头盔骑在烤乳猪上面,料理出鸡版的野猪骑士(
菜名 cogz heaumex 可以翻成盔鸡)。
但这些猎奇知识其实不是重点,这本书更为深远的,是为我们描绘一条由远而近,从
远古到现代,吃这件事在历史长河中与人类深刻的关系——更不如说,吃本身就是长河也
不为过。
第一章“吞咽史”说明,人类发现火之后最显著的改变——我们可以把东西煮软了再
吃。跟同为灵长目的猩猩比起来,我们吃饭效率是他们七点四倍,一天至少省下了八个小
时,可以做其他更重要的事,而不是整天在那边嚼嚼嚼。而且这效率还没算上消化变得容
易的提升。
“美国派”章节则是提到派这种食物为何会在近代时期风靡全美国,后来更被视为跳
脱传统的不羁象征。虽然是在解释文化符号,但更多是在说明同一种食物在地缘不同时产
生的演变的案例,像是本章的主角派,它是从英国被带到美国的,但因为地缘的属性,两
者渐渐变成了不一样的东西。
“玉米之子”信誓旦旦地阐述,玉米在被人类调教成离开人就没办法繁殖的植物后,
人类其实也变成离不开玉米的物种。我原本以为这仅限于早餐吃玉米片的美国人,但看了
作者条列的,原料是玉米的产品后,我才惊觉如果玉米消失,整个世界的生活都会剧烈地
改变。
而“进击的番茄”则是说明食物从被嫌弃到被大众广而接受的过程。其中某个品项在
中世纪的解决方法是,找名人来吃给大家看,顺便派重兵把守产地,营造出那种食物很贵
重的氛围,我想这招在现代应该依然有用。
同时这章也指出,我们赖以辨识食物营养与成分标志,可能根本一点意义也没有,几
次对产品的抽查,发现内容物与表示不同大有人在(特别是鱼类,品种常常不对)。甚至
还发生过抽查营养补充剂,发现其完全不含宣称有添加的营养素(美国尚且如此,台湾可
想而知)。
这些只是几章的内容而已,其他还有更多精彩的故事。作者麦特.西格的笔触非常的
优秀,每个章节除了篇名提到的主角外,还会大量介绍其他 Topic,他的文字就像渔夫抛
网,刚开始就这么小点,笔锋一转突然展开,变得大大一片,而且每个节点脉络清晰。文
章几乎每一处都带着掌故,而不时引用的原文自然地存在上下文中间,阅读起来不觉兀眼
。
在作者引用的词句里,有一段提到了“未知的未知”,就是那些“我们不知道自己不
知道的事”,我觉得读这本书就能获得许多未知的未知。倒不是说知道了就能受万人敬仰
或是能在股市里赚大钱,但有些事知道了就不一样了。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