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一位书友问说:
"如果五年就要到期一次,那为什么不一次签长一点?"
这个问题就牵涉到版税支付了。
一般而言,争取版权的时候是以五年为期,先预付一笔预付版税,
然后获得五年的出版权,这五年期间,如果卖得好超过预付版税,
则每一本书要多支付一定的追加版税给出版方。
举例来说,某翻译书在授权的时候,预付金可能是二十万日币,
然后每卖超过一百万本,追加百分之六的版税;
如果不幸你卖五年亏本?很抱歉,这二十万预付版税是不会退税的。
这算是对授权方的一种保障吧!
如果有很多家要竞争的畅销书(比方说东野大师的作品),
那预付金也会超高,高到难以想像的地步...
五年额度满了之后就要续约,这时候没有预付版税的问题,
所以续约金也会比较便宜;
续约以我的经验大概是三年一签,可以一直续下去。
所以第一个五年是翻译书的关键,能够撑下去就可以续约;
当然也有延贺这样,即使"大东亚战争肯定论"不太好卖,
因为写得很好,还是宁愿续约的情况发生。
一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