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内景唐人街》 美国人的定义

楼主: funny1990 (小婷)   2022-07-11 16:50:32
《内景唐人街》 美国人的定义
作者:游朝凯
译者:宋瑛堂
有读:https://readfromtheotherside.blogspot.com/2022/07/InteriorChinatown.html
  和《林肯在中阴》一样,这是一本以特殊形式包裹作者中心思想的小说,它读起来
很轻,但后韵十足,显现作者的内力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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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本描写“平凡亚裔男”在美国社会底下的困境的小说,但不若我先前介绍过,
关于美国非裔(《婚姻生活》)与越南裔(《此生,你我皆短暂灿烂》)的小说,《内景
唐人街》的作者熟练地运用他对于剧本的经验与自身的生命历程,参杂着美式幽默和嘲讽
,轻巧地将这沈重的议题托起,如一名侍者将摆盘得宜的甜点放置在客人面前。
  这是一本文字量不多,但读起来让人很有画面感的书籍。更重要的是,他并没有让主
角停留在困境里,和大部分以有色族裔为主小说不同,作者没让小说主旨停留在“同情”
和“被看见”,他更进一步,尝试着推开剧组后台的大门。
  它有出口。
  《内景唐人街》是一本有出口的小说。
  不管你是不是台湾人,我都很推荐你阅读这本书。正因为它读起来很“轻”,你更能
完整理解他要诉说的主题;正因为它诙谐嘲讽,你更能没有负担的去接纳这些思考;也正
因为它小说形式如此特殊,像剧本、又不像剧本,像小说、又不像小说……它发挥了文字
做为媒介的一种特点,让读者的想像力自行去填满画面,模糊小说中戏里和戏外的边界,
同时巩固又打破那道区分演戏和现实的墙。在小说的形式上,我认为《内景唐人街》非常
厉害。
  我推荐你读它,但不因为它里头提及了二二八和台湾历史,而仅只是因为,我觉得《
内景唐人街》是一本好的小说——好的值得那一座美国图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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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故乡活成他乡
  "别看他们是矮小的东方糟老头,他们身为美国人的岁月其实比你还长久……"(第
二幕 内景 金宫餐厅)
  《内景唐人街》本身的题材并不特别,但作者使用的小说形式很特别,对于台湾读者
来说相当少见——剧本——但它又不像真正的剧本。故事一开始,在“内景 金宫餐馆”
这几个字之后,紧接其后的不是角色名称冒号对白,也不是描述镜头移动、人物肢体动作
如何摆弄的文字,而是“从小,你梦想成为功夫明星。”
  你。第二人称。直接将读者和书中角色连结,画上等号。早在我们提及小说的“代入
感”之前,叙述便将角色与读者直接划为同一国。强迫读者进入“亚裔平凡男”的世界,
就著威利斯.吴的眼睛,透过功夫的滤光片,看一幕幕唐人街的故事。
  作者将镜头与美国社会的刻板印象结合,亚裔平凡男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的“好莱坞”
:能站上美国社会舞台的,无非是俊男美女,黑与白,拥有丰润的嘴唇与辣到不行的身材
。身为平凡的亚裔男,没有性别优势,在书中的片场里,就只能努力争取常态性的背景角
色,期许自己有一天能成为“功夫明星”。不过,在此我不想多谈威利斯在小说前半段的
社会处境,这是我们身为亚洲人很熟悉的景象(毕竟,目前的流行文化还是以欧美为主)。
我想谈角色。
  在《内景唐人街》中,除了小说的形式特别,另一个让我觉得有趣的地方是角色的安
排。在我眼里,主角父母的台裔身分与背景(228受害人)比较像是点缀,是作者借由自身
的家族历史为小说增添现实的血肉,真正推动主角成长、前进的,其实是师兄、海伦,与
主角的女儿,菲比。
  首先是海伦,和主角坚定的“亚裔平凡男”的形象相反,作者赋予“海伦”四分之一
的亚裔血统,模糊化她的族裔身分,她是个美丽且外型能被弹性定义的女子。
  "“有的猜我是巴西裔,有的猜菲律宾、有的猜地中海、欧亚混血,每一种都被猜过
。不然就猜我是晒得太黑的白人,眼珠子充满异国风情。大家都想把我列入他们那一族。
”"(第四幕 打拼中的移民)
  威利斯对此感到羡慕,却没意识到,他其实也同样带着受限的族群目光,去将海伦框
进自己的“亚裔”社群,以台语标示“我们”,将她拉入内景唐人街的世界,一起在刻板
印象的镜头下争取工作,载浮载沉。海伦的离开并不是意外,而是必然。她是小说中最大
的暗示,只是那时的主角尚未明白,直到他成为“功夫爸爸”,一脚踏入菲比的世界,他
的醒来、他的醒悟,才为小说第六幕的蜕变完成铺垫。
  而这整部小说,直到菲比国的出现,读者才算是完全摸清楚所谓的摄影棚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内景唐人街,所谓的选角,基本特约、功夫明星、亚裔老汉、亚裔老妇……这些
不只是角色的现实,也是角色的内心,是角色看待社会的目光,也是角色自身被社会所看
待的目光。
  菲比的世界还未被外界定义,她仍是她自己,她仍是“怪到十全十美的怪咖”,就像
是以前的威利斯.吴,就像他还未被狭隘的定义为“亚裔平凡男”之前的样子。威利斯是
美国移民第二代,他说著没有口音的英文,悉知美国的政治文化,在美国体制学校受教育
、成长,他是美国人,却也渴望成为“真正”的美国人。
  美国是他的故乡,他却活成了他乡。
  "因为这整个概念是,你父母和祖父母和曾祖母来到这里,祖传几代还是一副新移民
的模样,也像根本没飘洋过海。你们前进到机会遍野的新大陆,实际上却卡在假想的祖国
里,出不来。"(第二幕,内景 金宫餐厅)
  于是,在小说的末尾,这本书中最特别的角色的出场了。
  师兄。
  我想,师兄不是真人,他是众亚裔平凡男的理想样本,也可能是主角的另一种自我投
射。因此他是功夫明星、他失踪、他念法学院,他总是早主角一步,就像是未来的主角自
己回头站在法庭上,和身为证人的威利斯辩论。
  第六幕是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平凡亚裔男的控诉、不被归类为美国人的告白,那些存
于历史中常被遗忘的歧视条款一一罗列……但我最喜欢的,是这一幕的最后,主角终于成
为他小时候梦想的样子,但不是物理上的,而是精神上的,把自我困境打破,跳出轮回般
的《黑与白》。终于,威利斯.吴不是“功夫爸爸”,只是个“爸爸”,他口中的“师父
”,也终于成了他的“父亲”。
  "你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菲比能教你几招。如果她能在不同的世界穿越自如,你没理
由办不到吧?你观察父亲一会儿。你想伸出手,触摸他脸庞……"(第七幕)
  小说的最后,作者让主角走出内景,越过“亚裔平凡男”的身分与自卑,穿过剧组、
唐人街,跳脱《黑与白》的框架,触碰到家庭的本质。
  而这是很美国的。
  推荐给你 :)
作者: cielo1318 (西雅图万岁)   2022-07-13 16:59:00
写得好,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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