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狼厅》中译问题(二)

楼主: l10nel (小失)   2018-01-20 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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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厅》(Wolf Hall)中译探微(二):优美文笔夹杂硬伤与胡译
 
 
续上一篇:《狼厅》(Wolf Hall)中译首页印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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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h by inch. Inch by inch forward. Never mind if he calls you an eel or a
worm or a snake. Head down, don’t provoke him. His nose is clotted with
blood and he has to open his mouth to breathe. His father’s momentary
distraction at the loss of his good boot allows him the leisure to vomit. 【“
That’s right,” Walter yells. “Spew everywhere.” Spew everywhere, on my
good cobbles. 】
原译:不管他叫你鳗鱼、虫子,还是蛇,你都得低着头,一吋一吋地往前爬。别激怒他。
他因鼻血凝固而鼻塞,只能张开嘴巴呼吸。老爹现在只顾他的宝贝靴子,暂时没空理他,
他利用这个空档大吐特吐。【“好,”他老爹叫道,“你就吐个痛快,吐在每一颗石头上
。】//
 
 
12. 翻译表面上读来顺畅:老爹踢到汤玛斯(阿汤)呕吐,见他如此狼狈,老爹心里应该
“很爽”,所以“鼓励”他吐个痛快。但原文my GOOD cobbles却透露,阿汤的呕吐其实
是让老爹气急败坏的,老爹的语气应该是:“好小子,你就到处乱吐吧,尽管吐脏了我漂
亮的鹅卵石!”good一字左右了理解,不懂为何漏译这字?结果中文读起来,像是老爹兴
高采烈地喊:好耶!加油!吐!吐!吐!
顺便一提,这good cobbles呼应了上一篇第2点指出的,这片鹅卵石地是漂亮、光滑而好
走的,不要翻译成令人想不出怎么可能会good的“碎石地”。
 
 
//“Come on, boy, get up. Let’s see you get up. 【By the blood of creeping
Christ】, stand on your feet.”
原译:“来吧,小子,起来吧,给我站起来。【少装了。】你给我站起来!”//
原意:“看在潜行的基督的血的份上,你给我站起来!”
 
 
13. 西方基督教文化喜欢用“基督之名”或“基督之血”这种字眼来表达强烈情绪,如咒
骂、发誓等,这里by the blood of Christ(以基督之血)就是。请注意老爹的用语,多
了creeping一字变成“潜行的基督”,中译却把文化意象高到爆表的“以基督之血”这词
完全删去,非常反常。英译中小说一般而言,少有译者会选择弱化这词,更别说砍掉。译
者多半采“异化”(foreignization)翻译策略保留之,少数可能采用“归化”
(domestication)策略将之译成“看在老天的份上”。
推测起来,漏译这词,显然为了规避处理creeping一字,好方便啊!等等,这不是删去,
是将creeping Christ“脑补”成为“少装了”,于是,原本只是借基督圣血加强语气的
命令,就如此变味,搀添了原文没有的指控。弱化的命令语气,尚可接受,但这“少装了
”,难逃被疑为译者不懂装懂的敷衍虚饰。
 
 
//【Creeping Christ?】 he thinks. 【What does he mean? 】
原译:【我哪是装的?】他想,【老爹真是口不择言。】//
原意:“潜行的基督?”他纳闷,这话是啥意思?
 
 
14. 看吧,好的作家不会无故用了反常的creeping Christ一词而不有所交代。紧接的下
一句,阿汤立刻注意到老爹的不寻常用语,也只是很自然地纳闷老爹在说什么。
前句才刚故意砍掉,后句怎么处理这creeping Christ又鬼鬼祟祟活现起来的困境?(哭
)“好”翻译当然懂得剧情连贯喽!所以Creeping Christ?继续将错就错,改编为(荒谬
的)“我哪是装的?”,进而把“这话什么意思?”圆为“真是口不择言!”也在所不惜
。反正人都砍死了,再多捅他三刀结果还不是一样?
试问,翻译到这一处,难道心里没有一丝“背叛原意”的不安?为何选择花心思乱改意思
,且不惜创新错圆旧错,也不愿照着毫不困难的字面意思平实直译出,轻松交代真确情节
?新添的料真的让读者吃起来比较美味吗?不,简直是给读者吃了一大口瘦肉精!
故事接下来要跳过几行,各位可参考附图的译文。梗概:阿汤昏去一段时间,醒来后去姊
姊凯特开的小酒馆,倒在门外。凯特发现阿汤一身是伤是血,吓坏了,问他是不是老爹干
的。
  
//【Yes, he says, vigorously nodding, making his nose drop gouts of blood:】
原译:【是,是老爹,他猛点头】,鼻子又鲜血直流。//
原意:是,是老爹,他一边说,一边猛点头,……
 
 
15. 漏译“说”字,读者会以为他没说话,只是点头回应“是”。这一点,大部分情况不
会构成问题,很不巧,在这儿却有问题,请看下一句。
 
 
// 【yes, he indicates himself, as if to say, Walter was here. 】
原译:【似乎只要他一开口说“是”,老爹又会出现在眼前。】//
原意:他示意了(或:他用手指了指)自己身体,好像在说,老爹华特到此一游(或:这
是老爹华特的杰作)。
 
 
16. 前一句的英文he says有什么难懂吗?阿汤开口说“是”,却译成只是点头示意。后
一句话马上让你倒栽葱:原文具体描述阿汤的动作,翻译却没了动作,变成对阿汤内心的
臆测:似乎开口说出一声“是”,老爹就会魔法般的出现在眼前,继续毒打他一顿,所以
阿汤只敢点头不敢开口。
这句稍微需要用心理解,但真的也不难。译者是卡在Walter was here,心想,这在说啥
鬼?不懂,当然就惯用硬译的伎俩,任想像驰骋,天马行空。was是过去式,表示已发生
的事,译文的“会出现”,是未来的可能,如何能使两者相容?还有indicate(指示)也
被吞掉。翻译这句话,凭借的是什么?除了胡思乱想和敷衍苟且的心态,看起来是绝对没
有心存什么语法和字义的!
X was here不是罕见的话,指某人到某地,临走时涂鸦写下“某某人到此一游”,以示留
念。作者这句“华特到此一游”很幽默,也显出阿汤的无奈和狼狈。作者的用心惨遭译文
摧毁,可以这么说。
 
 
//Kat calls for a basin, for water, for water in a basin, for a cloth, 【for
the devil to rise up, right now, and take away Walter his servant.】
原译:凯特叫人端脸盆过来,脸盆里要装水,还要一条毛巾。【真是活见鬼了,这死老头
简直是魔鬼的爪牙,给我滚吧。】//
 
 
17. 上一篇说过,作者Hilary Mantel喜欢巧用文字,这里就出现一个所谓“共轭修辞”
(zeugma)的手法,举个简明例子:
(普通句子)She broke his vase, broke his car, and broke his heart.
(共轭修辞)She broke his vase, his car, and his heart.
共轭修辞:一个字词/语法成分被意义范畴不相同的其他语法成分所共用,造成奇怪或奇
妙的文字效果。这里,break a vase是东西真的破掉,break a car是譬喻“破掉”实则
“弄坏东西”的半譬喻,而break a heart则是不折不扣的譬喻(使人伤心/心碎)。
break只出现一次,让三种相异的语法成分(受词)共用,制造一点文趣。
比较两种译法:
(忽略原文的修辞结构)
She broke his vase, his car, and his heart.
a 她打破他的花瓶,弄坏他的车子,让他心碎。
b 她不仅打破他的花瓶,弄坏他的车子,还让他心碎了。
(按:原文可能两种涵义:a 较明显的是因果关系,b 较不明显但不无可能的是两件事无
因果,只不过都发生了,用“不仅……也”表达。)
(设法保留原文的共轭修辞)
c1 她伤毁他的花瓶、他的车、他的心。
(共用动词“伤毁”)
c2 她弄破他的花瓶,弄坏他的车,弄碎他的心。
(共用动词组当中的“弄”,但变化其中表结果的状态词,即破、坏、碎三字)
共轭修辞通常不易在翻译中保留,原因很明显:修辞之能成立,跟原文的字词和语法紧紧
相扣,翻译后的语言如果没有类似的字词和语法结构,恐怕就很难迻译。
《狼厅》这句的共轭修辞:
calls for a basin, for water, for water in a basin, for a cloth, for the
devil to rise up
call for a basin
call for water
call for water in a basin
call for a cloth
call for the devil to rise up
前四样是具体无生命的东西,叫人去拿取,第五样是叫唤人、鬼、神这类生命体或超自然
体,请对方出现。不同语意范畴却共用动词call,这手法叫英文读者读来不禁莞尔。这句
话的翻译,并非困难到无解而必须割舍那个修辞法,因为中文“叫”跟英文刚好一样也可
用在这两种语意范畴上:
<叫>人拿水/盆/毛巾
<叫>魔鬼出来
故,此句或可译成一组共用“叫”字的平行结构:
“凯特叫人拿盆、
     拿水、
     拿装水的盆子、
     拿毛巾过来,还
   叫魔鬼赶快从地狱升上凡间,把华特这鬼爪牙带走。”
相信中文读者读了,可以达到跟英文读者一样几乎等效的莞尔一笑。中文作家的写作中,
一定有类似的共轭修辞。万一真的没有,如此藉“翻译”新文体来引介这个修辞法,应该
利大于弊。任何语言要能不断改变,不断外借、创新,才是自我丰富与存续之道。
回到原译:译者割舍了这个修辞结构,放弃秀一下巧妙中文让读者嘴角上扬的机会,也就
算了,没啥好责怪。但是,怎奈又动了歪曲原意的脑筋:第一,从凯特本该有意地祈求魔
鬼出来带走老爹的心态(这个角色显然敬鬼神,畏惧老爹,智识平凡但言行都鲜活可爱)
变成凯特感受令她惊吓反感的“活见鬼”场面!第二,凯特生性畏惧老爹,原本只是把老
爹当作魔鬼的爪牙,只敢求力量想必超过老爹的魔鬼出来把他带走。这合理的剧情,结果
变成她“出格”,咒骂老爹,要他“给我滚吧”!
以下最后这段中译,显现对作者有关事件时间的描述,及对英文语法中“与过去事实相反
的虚拟语气”(国高中程度的英文)不甚理解,进而乱译。任何阅读时会思考情节前后衔
接与逻辑合理与否的读者,铁定边读边纳闷,这到底在写什么东西?
 
 
//He tries to explain that he has just got up. Out of the yard. It could be
an hour ago, it could even be a day, and 【for all he knows, today might be
tomorrow;】
原译:他微微张开嘴巴,想要解释说他才刚从院子爬起来。那或许是一个小时前,甚至可
能是一天前的事。 【唉, 今天的事,明天又可能重演。】
原意:……。搞不好,他以为还是今天,其实已经是隔天了也说不定。
 
 
18. “今天的事,明天又可能重演”根本是看字编故事的胡扯,电影Groundhog Day看太
多了吗?
Today might be tomorrow = 他以为是今天,其实可能已经是隔天了(明天=今天的隔天
),这和前面“那或许是一个小时前,甚至可能是一天前的事”两句话是完全同一个意思
,作者只是用一句新颖简短的话重述!
 
 
//【except that if he had lain there for a day,】【surely either Walter would
have come and killed him,】for being in the way, 【or his wounds would have
clotted a bit, and by now he would be hurting all over and almost too stiff
to move;】from deep experience of Walter’s fists and boots, he knows that
the second day can be worse than the first.
 
原译:【要是他还躺在院子里】,碍了老爹的路,【说不定会被他一脚踢上西天】,如果
没死,【伤口的血应该可以止住一点。此时,他全身疼痛、僵硬,动弹不得。】 老爹对
他拳脚相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根据过去的经验,第二天的疼痛要比第一天更甚。//
原意: 只不过,要是他真的已经趟了一整天,一定会碍了老爹的路,老爹绝对会一脚踢
得他一命呜呼。再不然,伤口的血应该早已稍微凝结,照理,此时的他全身应该疼痛不已
,僵硬到几乎动弹不得才对。
 
 
19. IF he HAD lain there FOR A DAY,这是“与过去事实相反的虚拟语气”的条件句(
要是他真的已经趟了一整天),其中“躺了一整天”是他接下来要推理,并且排除其可能
的第一种状况。这关键意思“一整天”不能删去,否则接下来的语句会不知所云。
 
 
20. surely明明是“要是……一定会”,怎么变成“说不定”?排除一个假设,重要的是
做如下思考:
若:躺了一天 => 则:他一定被杀死
但他现在没死,故:不可能躺了一天
以上推理中,“一定”不能改换为“说不定”,否则你想叫读者推理出什么?
 
 
21. wounds WOULD HAVE clotted是欲推翻可能的第二种假设状况,“血应该早已稍微凝
结”,跟目的在安慰自己(死不了啦!)的“血应该可以止住一点”,意思是有差别的。
 
 
22. and by now he WOULD be hurting 依旧是欲推翻的假设,“(如果真的躺了一整天
)他此时应该/一定会疼痛不已”,其中“应该/一定”万不可省,省略了,如原译,意思
变成叙述现在的事实:“此时,他全身疼痛”,那就令人不知所云了,因为跟原意相反!
  
 
至此两篇仔细讨论《狼厅》的22个问题,有的属于低级错误(硬伤),硬译,甚至胡扯乱
编那种(随便你怎么看),少数是不精确、小遗漏,情节较轻,但仍值得讨论,请自行判
断,自行归类。不过,“碎话”这么多,竟也只涵盖了中译本区区头两页而已,粗略估计
,整本书类似此类的翻译问题,会有 22 x (521页/ 2) = 5731 个。约略记得看过专业出
版人/编辑公开宣称,一本品质好的翻译,错误率不应超过每万字一个错。根据这“万分
之一”的标准,这本翻译如果要合格,总中文字数必须超过5731 x 10000 = 5731万字,
但实际上这本正文521页的长篇小说,粗估大约40万字,故,据此极粗略的估算,此书的
错误率,与专家建议的合格标准相比,可能是超标了5731/40,约140倍。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8-01-20 19:53:00
惨烈!
作者: calcium2 (响音)   2018-01-21 22:08:00
推!真的有差耶。
作者: Levesque (IPA吸到饱 赞赞!)   2018-01-22 01:15:00
好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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