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眼睛不再业障重?──
《我有罪‧我无罪》试读心得
网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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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罪与罚,到底只含括违反最低层次的道
德所做的惩处,或者也包含着更高层次的自我
心理谴责呢?
【我有罪】一起女警官被杀的案件,本以为在
杀人凶手、也就是其丈夫投案后,案情会显得
明朗,却没料到凶手刘永安除了坦承杀妻梁欣
怡外,其他一概沉默不语。而受人之托前往了
解状况的警官李明克,却在访谈相关人士之后
发现,对于刘永安一面倒的差评,说他是电脑
宅男、靠妻吃软饭、不考量妻子感受任意妄为
、不顾儿子心境等,然而在命案现场却没留下
一切相关迹证;而传说梁欣怡为了夫家牺牲良
多、极力投入资讯科技之进修、跟同事关系良
好、为儿子付出一切等,而从其日常轨迹却又
与此互有矛盾。
李明克要查的不仅只是事件的真相,更多的是
还要思考,如何让众人眼中的梁木得以卸下,
好看出到底有哪些是他们不愿正视的事实。
另一则故事【我无罪】也很有意思,反复以死
者的角度及查案警官的抽丝剥茧,让我们看到
一个死在巷道的女性她背后的人际互动,以及
被杀害的始末与故事。虽然不若乙一《夏天‧
烟火‧我的尸体》中的九岁少女般以客观的角
度来描述她死后的进程,却更让我们得以理解
人性的视野是多么地偏颇与有所成见。
知言在《我有罪‧我无罪》中共有两篇故事,
书写的模式与其说是为了找出凶手的本格派创
作,其实更偏向心理层面的人物侧写。
一个再怎么限缩人际关系的人,都还是会有些
时候必然得与他人有所互动,更遑论社交型的
人了。然而在我们所亲近的众人前,各自呈现
的样貌是否真实?或者只是为了共同演出一场
戏剧,而彼此虽然互相注视,却仅只看见表层
,而无法望见更深层次的实际面貌?就好像化
装舞会上的舞蹈,与你相对的是个婀娜多姿的
个体,而那样的相遇纵使让自己魂牵梦萦,我
们却无法探知面具底下的人性。
而人性,也往往随着戴上的那层面具,更加难
以理解与探测。于是,因着自己过去的印象与
认知,我们讨厌或偏袒某个同事的有罪或无辜
、因着他人的流言与臆测,我们判定或怀疑一
个人的人品或性格、因着个人长久以来累积的
信念与偏执,我们坚信与偏见于某个陌生人的
行为与动机。
然而,即使许多研究人类心理的学者,都无法
完全肯定一个人是否真如我们眼所见时,那么
我们在面对每一项讯息或事件,是否就真能以
完全客观与把持超然的态度待之?
而如果,握有权力的警政单位并未能秉公处理
,不仅对于涉案者不公义(即使他本身实然犯
罪了),更足以伤害众人对于相关单位的信任
与信服。
也因此,李明克在最后才得以跟相关人员愤慨
地表示:“如果妳真的懂,妳就应该知道,一
个案件的破案关键,动机、过程、结果,三者
缺一不可,三者的人证或物证若有遗缺,就会
是案件成败的关键。今天,你只看到结果,动
机是什么、过程是什么,妳都不在意;妳只执
著于妳自己相信的‘结果’,选择能够支持妳
的推想的证据。”
以此来看待现今的社会氛围,反废死的支持者
所提出的论点多半是“不用死刑,如何遏止那
些穷凶极恶的犯罪者?”、“局外人才会这么
乐观”、“当你的家人遭受残忍对待,我就不
相信你还能如此客观”、“既然你支持废死,
你为何不代替那些无辜的死者去死”等等。只
是,这样缺乏理性的论述,是否真能洞悉到那
些“恶徒”的心境,以致于达到“杀鸡儆猴”
的效果?但即使真的有些猴子被吓到而不敢轻
举妄动,是否真的能保证那些潜在的犯罪因子
不会再度蠢蠢欲动?
知言的《我有罪‧我无罪》的篇幅其实不长,
然而却很能引起阅读者的一些反思,去反刍自
己对于犯罪者与罪的想法、去检视自己对公平
世界的想望、去探究自己所戴的眼镜到底有多
厚、多种颜色、多多,于是等我们一一卸下那
些影响我们视野及认知的偏见与歧视,我们才
能看见这个世界的真实样貌。
想想,《我有罪‧我无罪》或许也可以当作中
学哲学思考的入门书,藉以引导学生的逻辑思
辩能力,而这也将是本书所能提供的另一种价
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