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红玫瑰与白玫瑰> 张爱玲

楼主: recursive02 ( )   2016-07-31 22:45:16
好读网志版: https://goo.gl/Bcw29u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
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
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你喜欢(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很多人看完这篇知名的张爱玲短篇小说,喜欢这么问
。许多讨论总是把焦点放在:女人究竟该当一朵端庄矜持的白玫瑰,还是热烈鲜艳的红玫
瑰。
实际上,这完全是对小说的一种曲解错读。这是作者张爱玲刻意为程度不够的读者所设下
的阅读障碍,让他们仿佛以为自己在看一个关于如何选妃的风流爱情故事。然而她底层想
表达的东西完全不是如此,甚至刚好相反。用PTT的术语来说,就是作者在“反串”,而
且是高级反串。

男主角振保出身贫寒,靠自己的努力出国留学,回国后学以致用,在工厂里做到很高的位
置。他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和心血,想要得到外界的认同,顾好脸面,当一个中国父权社会
下光鲜亮丽的成功者。理智上,他想娶一个“传统”的中国女人,但情感上,他却总是爱
上“不传统”的西化女性。
他是这样暗自忖度着他所遇过的红玫瑰:
“这样的女人在外国是很普遍,到中国来就行不通,把她移植到家乡社会里,那是劳神伤
财,不上算的事。”
他爱招摇的红玫瑰,可是娶不得。因为红玫瑰太难控制,不够宜室宜家,会让他“无法成
为她的主人”,失去主控权就丢了男人的脸面。
王娇蕊是他最难忘怀的一朵红玫瑰。她身材丰满、曲线玲珑、明朗热烈、富于情趣,性格
里还带着一种稚气的天真。但她是振保朋友的妻子。顺应着社会潮流,在还不懂爱情时一
面游戏人间,一面不经思考的结了婚。
随着感情进展,王娇蕊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振保,决定忠于自己的感情,写信向丈夫摊牌
离婚。此举吓坏了振保,他虽然也爱娇蕊,却更爱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外在形象。于是他以
母亲来当作挡箭牌,要娇蕊回到丈夫身边。娇蕊看清他的真面目,哭了一夜后,离开了他
。但也没有再回到丈夫身边。
振保最后挑了个娴静柔顺、却思想空洞的女人孟烟鹂结婚。虽然他不爱她,他却认为这样
的女人最合乎中国传统。跑不掉、骂不走、控制得住。婚礼很气派、新居很漂亮,把这样
一个女人金丝雀般地养在他自造的精美牢笼中,自成一个小世界运转,更能够彰显出身为
男子汉的顶天立地。
但是他很快地受不了这朵白玫瑰的呆板无趣。他嫌白玫瑰不会说话、不懂交际、不够甜腻
、不够风情万种。他爱的毕竟还是红玫瑰。好在白玫瑰个性畏缩怕事,可以尽情嫌弃,永
远骂不还口。他还可以嫖妓。家里得不到的,反正外面都有。
孟烟鹂的不符期望,使振保不常回家,而长期受控于人、毫无尊严的生活,使她性格逐渐
扭曲,这更使爱面子的振保把周遭的人都从她身边一一弄走。在长期的孤单下,最后她也
像当年的红玫瑰一样,开始祕密地外遇。
多年后他再次遇到娇蕊,她老了、胖了、改嫁、带着孩子。而他事业有成,有一个外表光
鲜的家庭。他认为是自己赢了,酸了她几句,但她的回答始终平静而坦诚。他质疑她爱不
爱现在的丈夫,她说爱。
振保各方面都赢了,却莫名的忌妒着她。忌妒她面对人世的真诚和自由。怀着一种对自我
牺牲的懊悔,不自觉地泪流满面。然后回到家,继续扮演一个有头有脸的“好人”。
作者: Enivid ( )   2016-07-31 23:52:00
谢谢分享 会让我想再重看一次这个作品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6-08-01 02:38:00
http://www.millionbook.net/mj/z/zhangailing/zalj/039.htm张爱玲和苏青应邀对谈 有谈到一点点性别平等和女权 1945的事
作者: DAKOU (大口)   2016-08-01 07:16:00
民初就有女性主义,这个有研究专文,google就可以看到相关论文我倒是很好奇为什么你觉得张爱玲厌女?厌女的定义是对于女性的否定,但张爱玲的作品中对于女性的否定并不明确。而更精确的说,他每个角色都是利益先决,它更直接谈的是那个社会中的男女怎么交换利益。至于张爱玲是不是女权主义者,我觉得不如说,张爱玲一直有冲破社会眼光的自觉?包括性别,这与母亲的身教有关。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6-08-01 10:01:00
第二性是第二波女性主义运动的经典 连结只是要反驳你 当时没有性别平权的概念 你认为的先进思想 已经经过一甲子的时空变迁 这种社会人文的东西 本来就不应该以今非古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6-08-01 12:52:00
张是把浪漫爱与婚家制度都看透的人啊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6-08-01 13:57:00
一个记者会提出性别平等的问题 你仍然要坚持疑惑当时没有任何平权概念也是很奇怪 36/1/1颁布中华民国宪法第七条也明定男女权利义务平等 这些简易的资料都可以佐证 当时有平权的概念而且搞不好是张爱玲把男女的本质跟价值看得更透彻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01 15:14:00
人家不是在讲当时适用法的问题,是在说当时已经有男女平权的观念了,当然落实与否是另一回事,但是并不是当时就没有那种想法
作者: thegod13 (thedog13)   2016-08-01 15:35:00
人家本来就不是在写二选一 会有这种误会是因为 她一开始的那段太有名 被断章取义 强力播送 作者哪有反串反串是指故意写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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