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同一个案号,经申诉后更改为另一项违规

楼主: sadfroglin (悲伤的青蛙)   2024-01-18 11:34:05
1. 违规日 : 2023/10/13 收到罚单时间 : 2023/11/10 提出申诉时间 : 2023/11/22
2. 原举发违规事项 : 未依规定打方向灯
3. 回复申诉时间 : 2024/1/17
4. 回复内容 : 本案经检视举发影片,旨揭车辆在XX市XX路右转XX路时,有使用右边方向
灯,然在XX路左转XX街时,该处设有分向限制线,占用来车道抢先左转,违规事实明确。
惟原举发事实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不依规定使用灯光,应更正为同条例第45
条第1项第3款:不依规定驶入来车道。另违规地点应为XX市XX路与XX街口,请惠予更正之。
5. 问题 : 原违规项目经申诉后是未违规,但用同一个案号同一段影片举发另一
个违规,跟原来的违规事项完全两回事,这样是可以的吗?,如果是新的违规事实,虽然
跟原案是同一天,但举发日期是不是已经算超过一个月的效期?
感谢大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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