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
经过十字路口,被右侧车子超速撞上(笔录上对方有承认超速)
双方都是直行车,道路数一样,但对方是我的右侧来车,变成主因在我
人有受伤但不到太严重,挫伤、轻微脑震荡
车子坏得很严重...是比雅久的Bon125,出厂日是2016(2018牵的)
送给原厂车行估价修复要4万6,给另两家车行估大约也4万多
第一次出车祸没有经验
对方保险公司告知,因为我的车中古价约3万5,故只愿赔偿1万零500元
但民事上不是应该回复原状,以4万6的3成计算吗?
目前因为谈不拢,申请调解中
感觉对方业务是老油条,说了很多案例.法条之类的
另外关于精神抚慰金...
爬了文还是很不了解
有看到骨折+家人照料之类的,赔偿了20万
也有看到更夸张的数字
小弟这边是挫伤留疤跟轻微脑震荡
开个3万合理吗?(希望最后是可以在1万5左右和解...不然车子真的没钱修)
希望有大大请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