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因为是跟机车有关的事务 想说来这里请教大家
我住在社区大楼(自购自住)
地下室有一个机车停车位跟一个汽车停车位
最近因为短时间内没有要使用机车的缘故
所以去办理了缴销牌照(非报废)
所以现在的状况是
我的机车没有车牌 但停在我自己的机车停车格中
约莫过了两周之后,管委会突然通知
要求我两天内要把机车牵走???因为没牌??
但我没有要报销机车 我只是缴销牌照而已
听到这个要求觉得很不合理,原因有二
1. 机车格本来就是一户一个,当初跟汽车位一起购买的,我停一台无牌车在格内不行吗
?
2. 只是缴销牌照没有要报废、仍须停车的人,应该没道理被要求把车牵走吧?
想问问版友的看法
或是有没有人遇过类似的问题
求帮助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