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晚上好~
小弟老婆昨天早上上班要过斑马线去买咖啡,被绿灯左转的摩托车撞伤
我方绿灯行人走斑马线(已走到快到中央分隔岛)
对方不确定是红灯or绿灯左转摩托车
请问肇责,依照各位大大经验,是怎么分呢?
当天去诊所看诊的医药费200元 诊断证明100元
诊断证明上面有写建议休养三天(身体多处擦伤、挫伤)
三天薪资1500*3=4500,还有后续换药未计,本想就拿4500+200+100就好了
但是让我生气的点是,对方从昨天早上到现在都没有与我老婆联络or慰问
想请问这样可以请精神抚慰金吗? 大概行情是多少呢?
虽然伤势不严重,但伤口酸痛是基本,隔天起床更是...
再请各位大老赐教了~<(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