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了三年车终究还是摔了
事情大略状况如下文
我方与对方皆为普通重型,我方行驶于慢车道
一开始我方的车在对方前方,后来对方车加速至与我方并排位置时,我方自右后方遭到不明冲击,后重心不稳摔车,自慢车道摩擦至禁行机车道。人体上,我右侧皮肤十几处擦伤、左侧瘀青,对方无伤。机车上,我方煞车全坏,右侧车壳严重磨损,握把烂掉,后照镜歪掉...族繁不及备载,对方车无损
交通大队来处理时,检验出对方有酒精反应(未达标),我方则无。我声称自右后方受到撞击,可能是对方货架,对方声称其车一直在我方前方,是我撞到他的外送架自摔,且声称我方行驶于禁行机车道,与我方供词有出入,故警察叫我们自行调阅监视器
调阅监视器后发现,我方的确行驶于慢车道,且对方自我方右后方超车,且将脚伸出车体外勾(踢)我方前轮,才致使我方重心不稳翻车。
当天我离开后对方就因有酒精反应被警察带走了。
目前已做的
1.验伤
2.联络保险公司
3.申请初判表
我的要求其实就是把车子受损的地方、因事故被弄坏的表、衣服回复原状,还有去看医生跟买胶布的医药费,工作损失由于我都还是正常上班,所以就没有要求偿的立场。精神损失的部分就暂时没想法
请问各位大恩大德,下一步该怎么走,感谢。
因软件吃字多次编辑内文,十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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