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过年前车祸
摩托车拿到南港老张胡椒饼对面
某间修Suzuki的车行请他开估价单
当下店家并未说要收估价费
结果开了一张3万多一点的估价单
并且加收1成的估价费 酌收 2000元
本人反应当初并未告知
本想如对方保险赔不到3万可能不修了
但车行坚持这是公会的规定
如果不修报废也是要给2000
如果修的话到时候再扣2000
而且过年期间如果车子放他那边
还要每天酌收保管费
跟店家争论半天没有结果
只好默默鼻子付2000牵车走人
请问店家这样收费会不会太黑
如果当下请他估价他有告知就算了
问题是什么都没有说事后才说要收这笔
估价费如果不付会不会有法律上问题?
谢谢
※ 引述《karta2659 (SHENG)》之铭言:
: 家人车祸在司马库斯 请一间车行拖吊
: 拖吊花了5000 并请车行估价维修费用
: 车行说估价费用$45000 估价单费用$800
: 可是我们听到估价费用就不打算修了
: 他说车要牵回去要花估价费用的一成加估价单费用800 也就是$5300 才能牵回车 请问
这
: 样合理吗?
: 店在台北市林森北路某家sym
: 若车行坚持不让牵 是否可告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