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小弟前阵子发生车祸,有肇责问题想询问各位的意见,
情况描述如下:
路况:同向双线道无禁行机车标志,内侧车道有直行与左转标志
外侧车道仅直行标志,交岔路口无机车两段式待转区
双方机车都行驶在外侧车道(我较靠近内侧车道要直行,他在我右前方)
,对方在过机车交通号志停等区后突然回头看后方来车并同时左转,
我在他左后方仅有两个机车车身的距离急煞,导致我车头不稳往左侧自摔
(没有撞到他,对方人车无伤),我人有擦伤跟挫伤,车子车壳与后照镜损坏。
摔完起来后看到对方车停在我前方并打着左转方向灯,但当下我没印象
他有打方向灯,只看到他回头就左转了,我时速约40-50无超速,对方车速
约40(个人感觉)
初判表说:双方有无发生碰撞,各执一词,尚难客观分析肇事因素。
想请问这个状况是否是对方肇责较重? 他在外侧车道仅有直行标志应该不能左转,
要左转应该也是骑在内线车道才是?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9条第六项:机车行驶至交岔路口,
其转弯,应依标志或标线之规定行驶)
但我是后车是否也有肇责? 没有注意前车车况之类的,
(但真的转得太突然了,没有撞上他已经尽我全力)
我是否需要花3000进一步作鉴定呢?
请教各位的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