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ajacky (你当我锥子?)》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今天被撞了..
: 时间: Mon Dec 23 17:12:0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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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被撞了,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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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况是:我今天在等红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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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静止,对方妈妈(后座)说他们路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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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看导航所以没注意,追撞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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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跟警察说的时候,又讲什么要闪车怎样
肇责:你A对方B。A车无肇责;B车未注意车前状况致人受伤(主要肇因)
至于对方闪车是对方要有行车记录器画面证明闪C车致撞击A车。
双方保险要先确认,并确认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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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我认为我应该完全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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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也愿意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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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是手部有擦伤,跟我的车左煞车拉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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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掉,然后油门的那个座在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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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下就是车壳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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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说愿意赔人受伤,以及该换的车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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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壳损伤他希望是能用新壳去打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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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觉得没关系,因为我车也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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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壳去打折?
奇怪了,你车原本没伤可以骑,被他撞下去你还要负担那个折旧钱?哪有那么好康?
怎么不干脆说他女儿跟你结婚,嫁妆和办桌费用打折计算?
建议你要用复原车辆撞击前之状态来谈,不然很容易被搞到折旧这种东西
至于打折这种话,要是反过来你这样跟她说她一定不会认
这种话要是我就当场呛爆了还在那边543
我赔对方也没在543,初判表是就是,错就错,赔一赔下次小心就好
543一堆到底是她撞你还是你撞他
: 想问一下就是说:中间我有没有被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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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著该注意的地方?因为对方有一个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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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是做保险的,现在是法务,比我还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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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请教流程是,等我估价后,先传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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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他过目,他ok,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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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就诊的伤都康复完全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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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们双方住很近,对方还有说到时候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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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约在附近超商签一下和解,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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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医疗单据*2、验伤单*2,验伤单仅用于对方不赔而依刑法§284提告。
医疗单据则是向对方强制险申请出保,强制险对方不会加保费。
车损:车行收据或者估价单、修好之照片(照片并不是一定需要)
车祸相关行政资料:现场图、车祸第一现场照片、初判表
至于维修前,一定要请对方或对方保险(如果有第三人责任险保险)来看
双方拍照并对方同意后就可以开始修了,并且当场请车行开立估价单
估价单的部分,若是对方全责,请对方100%赔偿,看要现金还是汇款都可以。
和解书的部分,可以上网Google下载Word档制作一式两份
(也可以一式三份,一份供第三人或对方保险)
另外,我是建议,真的非常建议要有行车记录器,车祸有时候有画面来认定会更客观。
不然很容易被算未注意车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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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下我车祸经过
后来车等了两个月料才来,后来约对方保险见面
肇责约37,我3对方7
我方肇责与违规 行驶禁行机车快车道、未注意车前状况
对方 回车前未注意对向车道致人受伤 等
肇责的部分,我赔对方3成,对方赔我7成。双方都有富邦产险第三人责任险
对方理赔认为不用算折旧,如果要算折旧我会翻脸
后来用精神抚恤金拉高赔偿至77000
原本以为要15天,结果才4天左右就汇款进来了
后来过了大概几个礼拜很久我的理赔打电话跟我说还没办好
那时我一脸黑人问号
后来才知道因为我尚未满20,手续一堆需要法代证件与同意书
理赔原本要我直接挂号邮寄就好
后来就亲自跑一趟228附近的富邦处理好,反正补习班也在附近
也对对方相当抱歉QQ
而手续的部分,我自认为车祸后都是我跑程序、连络双方居多
对方几乎都没在主动联络的
喔气气气气气
后来大概11月时,保险到期,所以后来跑去找第一年投保的业务员索取保险估价单
而因为我原有两家保险,一家新安东京海上;一家富邦
算了算保费,因为有加肇责,新安东京海上和富邦差不多钱,后来保富邦
最后亲自到228附近的富邦找业务员投保,现场刷卡
后来业务员还把佣金给我
说是年轻人应该多吃点饭
签帐卡回馈+佣金,价差和第一年保没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