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推文已经偏离主轴了
刚好自己还身在车祸的官司中
来分享(抱怨)一下
如果我没理解错误,对方对于你的人伤费用会全赔
唯一比较争议的点是在于车壳的损伤部分,对方希望用(折旧)打折处里
首先有推文提到精神赔偿
你所受伤的很小,基本上也不至于不能上班课或是生活自理
如果要精神赔偿,也是可行,数字几百几千不等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开到上万,只是 嗯...不好说
当然如果此车祸让你生活焦虑等等的甚至看医生拿到诊断证明
这是另外一回事就是
另外一部分是提到可以打官司干么的
我首先强调,对 提告过失伤害是你的权益没有错
但打官司真的不值得,不划算,叫你告的听听就好
首先要做笔录,这跟你当下的笔录不同,是更正式的笔录
对方申请地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多半是里长之类,假若调解不成立
检察官侦查庭,检察官会当庭劝双方,这根本小事,安排法院调解庭
法院调解庭,委员不是退休法官就是律师等法界人物,一样会搓合,假若依然不成立
再一次侦查庭,检察官再次确认双方都无和解意愿,最后劝导无效后起诉
起诉后上法庭,法官一样会当庭劝双方,希望再次安排调解庭
再一次调解庭,委员一样继续搓合
都无效后才会再次回到法庭
然后法官才会宣判过失伤害罪成立,判对方一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三万
重要的是,这些都是要平日的公家上班时间去处理
然后传票平均一~两个月来一次
只要这中间你不撤告,和解也没进展的话
跑这些流程少说半年,八个月有
我个人是觉得没必要把时间花费在这上面
车壳部分,就看你自己怎打算
对方若有保第三责任险,基本上是可以理赔
就看保险怎去处理
当然如果你想按照对方所说的打折处里也是可行
其实个人是觉得,索赔提告当然都是自己的权益没有错
但很多时候,别忘了人情义理,对方意思到了,理赔的也合理就够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台湾很小,同县市的话要再遇见也非难事,留点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