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事发经过:
两个月前本人发生了机车对机车的车祸。
当时对方骑在我前面,但有一段距离,看她骑的慢慢的
因为我要直行所以就想从她旁边骑过去,结果骑到旁边时
她忽然往我这靠,来不及反应,就出事了。
之后她一直说她有打方向灯,可是我记得我并没看到
监视器出来后,发现对方是打了方向灯就马上转弯,但当时我已经骑到她旁边了
根本不可能看到。然后最近初判表下来,说我跟对方都未保持安全间隔
这样是否是表示我跟对方都要负一半的责任呢?可是我总觉得对方的责任比较多吧?
所以想请问如果我去覆议的话,翻盘的机会大不大?还是有其他更好的做法?
伤势:
对方似乎只有擦破皮而已。可是我除了擦破皮还有左脚膝盖的骨头错位
跑了几次医院,已经两个多月了还没完全好。
机车:不清楚对方的,但我花了一千多块修理。
PS:对方要往左弯,我要直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