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与行人发生车祸,我方为直行机车,车速约20km/h,
对方从路边欲穿越道路,该处画设双黄线,事故现场距离行人穿越道约30m。
我方闪避不及机车往左倒,左手左脚挫伤,些微车损车行估价6100元。
对方牙齿断3颗,膝盖擦挫伤。
当天双方都有到急诊验伤。
8/10到交通分队申请初判表。
8/14通知处理完成。
对方肇事原因:未走行人穿越道穿越道路。
我方肇事原因:尚未发现肇因。
想请益的部分是,对方申请鉴定的话,翻盘的机会大吗?
强制险无论我方对错都可以赔对方,如果出险会因此提高明年第三人的保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