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经收到承办人的回复,不意外的直接被退件,违规事实不明确
https://i.imgur.com/gbYoCHa.jpg
以上为承办员警的回复,供各位参考
整体看下来刚好对方直接从我行车记录器的死角切出来,的确对于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变换
车道这点的举证较为不足,果然还是失败了,遇到这种危险驾驶真的只能自保,事后要检举
若影片迹证不足也是只能自己摸摸鼻子了……
路权固然重要,但自己的生命可是更重要的,不要为了争一口气反倒赔上自己的生命还有爱
车。
我是ShibaTatsuya,谢谢各位的观看与回复,我们下次再见。
为啥最后一句跟PiTT有点眼熟.....然后,镜头装车头似乎比较好过(看起来会近很多
作者:
pmes9866 (没见过帅哥喔)
2019-06-13 21:34:00咦889不是在水桶吗怎么会.....啊
后视镜不会晃太大的话,最好装左边的被逼车会更压迫XD
作者:
singizu (さよならメモリーズ)
2019-06-13 22:00:00广角的关系吧 看影片感觉真的不同
作者:
z995595 (小吴)
2019-06-13 22:33:00都没用 我前后都举证过惹
作者:
s25g5d4 (function(){})()
2019-06-13 22:45:00嘘 889
作者:
maplefff (maplefff)
2019-06-14 01:07:00请889把你寄总统府检举
作者:
victora (安安稳稳就好)
2019-06-14 08:02:00我最近也检举一件逼车,不举发理由跟您一样逼车这种就看承办员警认定了
作者:
Tendo (现在放弃,暑假就开始囉)
2019-06-14 08:40:00889跟总统府书信往来互动比我们芸芸众生跟长辈的还密切频繁又稀松平常呢,不过我建议写给郭董,下次记者堵麦他搞不好会说十年内让逼车消失
作者: zaku810810 2019-06-14 09:54:00
我认真觉得是行车记录器太广角 导致视觉上没有很近(以员警角度)实际上其实比影片更近很多所以感觉要有一支头上的记录器往下能照到车头的角度自己检举过一次 也是失败 很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