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检举一台汽车黄虚线逆向超车(完全不顾对向有机车硬冲那种)
检举第43条第一项第三款(迫使他人让道)、第47条第一项第二款(对向有车时超车)
但因我的记录器没录到自己的车,所以以上两个都不成立
理由是从影片中,不能判断检举用的摄影器材是否是装在车上
如果是派一只狗狗装摄影机,在路上奔跑被逼的话,就不算逼车了
而原po的记录器也没录到自己的车(有啦,后照镜的边边),却能在短短两天内检举成立
应该是该辖区案件比较少+警员对于违规从宽认定
没有要替违规辩护的意思
但举发应该不是针对机车啦,应该
毕竟我还没看过同一个模式下,换做汽车会检举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