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交通检举案件是否继续追问

楼主: mana1014 (Mana)   2018-10-22 21:12:09
版上各位好,
在10月初时有检举一件交通违规案件,
因本身极度讨厌菸味且当下是在后面被燻(恶
在今天有收到处理的回复,
https://imgur.com/a/ZpxZAOc
虽然对这分局之前有上新闻的处理方式不抱期待,
平常处理效率也比其他分局较慢,不成案的也偏多,
但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感觉就是吃案的回复,
想打去问但可能又会被推托念一堆,
想问这后续要就这样结束还是转到市长信箱去比较好?
感谢各位。
楼主: mana1014 (Mana)   2018-10-23 14:48:00
好的,感谢真的很不想往上报让他们难做,但这回复真让人吐血...这分局之前就因为乱结案上过新闻,再来一次应该会被督到爆吧!
作者: aaron70221 (Freshman)   2018-10-23 15:22:00
局长信箱 市长信箱 政风室
作者: victora (安安稳稳就好)   2018-10-23 12:26:00
刚刚也打电话问承办人违规案件,讲到快脑中风......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长大)   2018-10-23 13:29:00
@mana 这种的就是要寄市长信箱 然后还要把他不举发的理由写进去 然后最好贴个抽菸被开罚的新闻连结在里面 然后不只市长信箱 警局意见栏 警局网络检举页面 杂七杂八的都跟他复制贴上检举一遍 我上次这样大概过没两小时承办人就打电话来给我了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8-10-23 13:17:00
抽菸我会检举 但是硬凹危险驾驶太扯四轮放双手开车都不算危险驾驶 两轮单手=危险驾驶
楼主: mana1014 (Mana)   2018-10-23 12:55:00
想说这小案件给个驾车抽烟警惕抽烟的人就好,刚打去给承办人说因法条写“以致影响行车安全”,她觉得并无法举证所以不成立,跟她说抽烟本身就违规,还一直跟我鬼打墙说她就是照法条走,一直跟我引述让我想到恐龙法官...说要给第三方权责机关判断好像也没什么在怕的,第一次碰到这种,快脑中风因时间比较久没留照片,但承办人说有拍到手持没错,当时上班时间周边都是机车也距离够近了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18-10-22 21:20:00
我印象中骑车抽烟本身就违规,所以支持追下去打电话去问顺便录音,也许还可以多申诉一个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8-10-22 21:57:00
我上次是转市长信箱处理成功 怕被警察搞不会打去分局问http://i.imgur.com/Pnouhv6.jpg我记得如果有拍到弹烟灰手放开把手可以检举危险驾驶
作者: erik8866 (.人.)   2018-10-22 23:26:00
危险驾驶那条罚很多 请多多利用
楼主: mana1014 (Mana)   2018-10-23 00:00:00
刚9点多打去说承担人员下班,请明天早上再打,如果再沟通还是不行只好转市长信箱了,骑车抽烟真的很没品...完全不管周边其他人
作者: karta2866860 (抹茶)   2018-10-23 00:05:00
我中秋节前检举违规到现在还没有结果...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18-10-23 00:21:00
很多警察都是眼睛有问题的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长大)   2018-10-23 00:27:00
危险驾驶这样就成案的话 会很恐怖的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8-10-23 00:29:00
不是有抽就罚吗?另外环保局那边也可以检举一下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长大)   2018-10-23 00:29:00
抽菸好像还得拍到3.5公尺内有其他人 才算有影响到人你无法举证你拍他时你跟他有靠近到会影响你 所以最好是拍到第三者在抽菸者附近 这样才容易成案
作者: ludoren (地图游击手)   2018-10-23 07:57:00
有没有照片可以看一下?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8-10-23 09:07:00
不是说抽烟对,但如果这样子危险驾驶可以成案讲真的没有人没危险驾驶过了…这种认知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作者: gg1259789 (GGininder123)   2018-10-23 09:14:00
干 单手骑车罚超多
作者: blackkeyss (Otter)   2018-10-23 09:40:00
之前单手骑罚几万的也被撤销啦 危险驾驶难成立
作者: tomk0301 (开放阳光)   2018-10-23 09:58:00
警察局的局长信箱 记得加关键字渎__ 就会飞起来了
作者: willie40105 (game_boy)   2018-10-23 16:35:00
看到这篇文想到之前检举的结果不举发处分也是写说不认为有影响其他人他人骑车安全 看到快气死= =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8-10-26 13:53:00
署长信箱,并附行政法原理原则,台南一分局退我四件,通通在附理由寄予署长信箱再议时胜利,我想那个挚单者大概也没想到对手是谁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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