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车祸路权问题

楼主: cyc4aa12 (yoooui777)   2017-11-16 18:41:30
刚刚车祸了,
已经有报警,本来想要看肇事责任,
但是因为我的车在车祸时没停下来,所以是直接骑到路边,
警察说这样难判断,
所以就互不追究。
但是,我还是觉得奇怪,所以想上来问问。

绿色是我的路线。
红色是对方的,对方在撞到我时就停在路口。
G:代表绿灯
R:代表红灯
橘圈是撞击点
当时我和对方都是绿灯,我的那条路也没任何禁止右转的标志。
行车纪录器:https://youtu.be/Hdie9iN-vto
我有问警察,我这样是直行车还是转弯车,警察说我是转弯车。是这样吗?
当时我已经转完了,应该是直行车。对方才刚要转,应该是转弯车吧?
这种case肇责会怎么认定?
题外话:9月到现在,摔了两次。一次在山路,一次在林道,这次还好没摔。我是不是犯车
关啊?
谢谢
作者: op840906 (我爱XXXX)   2017-11-16 18:48:00
可是我感觉你转过去那条是主干道欸而且这个路段设计的怪怪的话说影片刚开始那两台车没安全帽,欠检举
作者: bassblacktea (可爱☆蛇)   2017-11-16 18:49:00
树科大@[email protected]你已经进入主线了呀不要指望大多的高雄警察XD
作者: lunping852 (tofu)   2017-11-16 18:54:00
每天通勤的路...那路口每次经过都凉凉的 很多宝
作者: op840906 (我爱XXXX)   2017-11-16 18:56:00
什么车辆在路边,给他看行车记录器阿,阿对方的反应如何?
作者: bassblacktea (可爱☆蛇)   2017-11-16 18:56:00
有记录器 谁跟你很难判断 他不想办而已
作者: sszoro (sszoro)   2017-11-16 18:57:00
快去对灯号,等下灯号被调整,就没证据了
作者: bassblacktea (可爱☆蛇)   2017-11-16 18:57:00
高雄车祸第一件事情就是拿记录器给警察啦 不然一堆要吃案的
作者: isscat (issue号:)   2017-11-16 18:58:00
你绿灯已经是转干道的事了感觉可以算是过路口没有减速,对方绿灯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欲小瓦﹋☆〃)   2017-11-16 19:00:00
警察连路边红线违停都不管了
作者: bassblacktea (可爱☆蛇)   2017-11-16 19:14:00
笔录是可以要求更正的快去给警察影片吧
作者: FFFFFFFF (转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1-16 19:37:00
不算
作者: bassblacktea (可爱☆蛇)   2017-11-16 19:40:00
和解要签和解书才算喔! 你这样不算等一下@@没酒测 ……这员警怎么当的= =
作者: op840906 (我爱XXXX)   2017-11-16 20:00:00
呃.....竟然没酒测...
作者: isscat (issue号:)   2017-11-16 20:24:00
警察来处理应该会写三联单给你吧,该不会被吃了..…
作者: bassblacktea (可爱☆蛇)   2017-11-16 20:32:00
很明显~被吃案哈哈哈 要请你去派出所了
作者: Anyotw (Yoman)   2017-11-16 20:39:00
是不是,又不是警察1判断...
作者: bassblacktea (可爱☆蛇)   2017-11-16 20:51:00
树科大应该是深水派出所吧 比较近往高应燕巢校区那边不过感觉会被敷衍第二次XDDD
作者: capik (capik)   2017-11-16 21:37:00
双方都有错。你右转后直行,遇到无红绿灯路口,未减速注意来车。对方有红绿灯,是绿灯状况,但同样行经路口未减速,应注意未注意。所以双方都有错。实务上,如果一方有受伤,一方没有,在互有肇责时,受伤方容意打赢官司。
作者: TllDA (踢打)   2017-11-16 22:27:00
我看好你用生命护路权 加油! 路权在手 生命没有反正你也不管其他人说什么 那就努力做自己吧你不是犯什么鬼车关 不要想太多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7-11-16 22:47:00
对方也是直行阿,明显就是你们都觉得你们是路灯,互不相让,他撞到你他责任较大,但以绿灯方向,你像是横向,又像是你责任较大,感觉就五五波。
作者: op840906 (我爱XXXX)   2017-11-16 22:58:00
某T秀下限欸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7-11-16 23:28:00
g配g,只能gg囉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11-16 23:32:00
这件应该会有分歧的认定,鉴定结果可能与法院认定相左,但双方一定都有未注意车前状况
作者: Haooconnor (嚎教授)   2017-11-16 23:56:00
某T是车板跑来乱的吗?酸言酸语的
作者: royerrick (野草)   2017-11-17 00:16:00
醒醒吧 你放弃了路权 也换不到生命
作者: zo6596001 (超帅肥宅)   2017-11-17 00:24:00
话说这三小路口?? 台北市这种中间还会多划一个停止线要你转过去继续等红灯的意思
作者: bassblacktea (可爱☆蛇)   2017-11-17 00:36:00
台湾的道路设计别指望太多XD http://i.imgur.com/rpBD68U.jpg"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这路口广义算是T字路口
作者: jp6vu04boy (多多)   2017-11-17 01:15:00
遇过太多这种四轮了...
作者: OverRaven (乌鸦)   2017-11-17 02:08:00
时相设计感觉很有问题 应该可以要求国赔吧?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7-11-17 02:28:00
车祸的话警察会给你一张“交通事故登记联单”上面会有事故当事人的基本联络资料,底下会有一堆注意事项写的很清楚,包含事故多久后可以申请一些相关的书面及照片资料。而且你都有报案了,怎么可能不给你登记联单。更何况和解是要签和解书,不是用口头说说就能了结的。互不追究都嘛是当下讲一讲,事后发现维修费不少就会急着跟对方讨了,到时候又是另外一种嘴脸。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1-17 03:29:00
追究个屁啊,当下说好不追究就是不追究,没签和解书只是对方难举证,但并不代表讲过的话就可以当放屁好吗?口头和解也是有效力的,为了850元把自己的信用跟品格踩在脚底下值得?如果你觉得是警察误判导致你做出错误判断答应对方,你应该针对警察去追讨你的损失而不是去赖对方,这种嘴脸真难看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11-17 07:43:00
这烂路口设计,奇怪,都没反应吗,又很大,连地上都没网状线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11-17 08:46:00
因为严格来说 原po骑的那条不是马路 是停车场出入口
作者: isscat (issue号:)   2017-11-17 09:13:00
如果确定有备案成功(虽然我觉得没有),又有行车纪录器,就等半年都没人来要和解或提告就没事了可是为什么你觉得对方是转弯车啊,对方从他那边直行出来且有红绿灯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11-17 10:37:00
这好怪的 道路设计有够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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