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再次提醒关于板规2-5-4征求事项

楼主: Darius (阿美烘焙)   2019-03-03 16:56:26
最近纠团找上课文规则慢慢收效,
但仍然不时会有板友踩上板规而被水桶退文,
在此再次提醒并重申关于板规贰-五-4
(4)要买卖交易转让征求的板友请于置底推文专区推文,一周以上不定期清除。
◇ 仅限注册满300日以上之板友使用,未满者经检举水桶一年。
◇ 以发文形式为之者,直接删+退文并水桶一年,自删亦同,不另行通知;
◇ 在置底推文区外以推文形式为之者,水桶一年。
◇ 禁止营利型买卖发/推文,违者将公布ID并永久水桶。
◇ 以物易物、课程征求亦在此限。
其中的征求部分,
板上并不禁止征人上课纠团上课或参加活动,
当初设置这条板规立意仍在此板以交流心得为主,
避免活动课程文满溢产生排挤;
总归一句,
不管要找人一起去上课还是参加什么活动都不禁止(判定营利者除外),但请去置底。
如果是公益活动想要公开贴文征求参加者的话,可以来信板主讨论,
感谢大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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