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版规第三大项,以下引述原文
│三、禁止以各种形式引战、对板友人身攻击、讽刺、酸人、无端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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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言论是否构成引战、人身攻击、讽刺、酸人,原则上由板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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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板开放嘘文,但欲嘘文请言之有物,并请勿连嘘空白或无意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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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3-1、3-2者 情节轻微则警告,严重者将劣退或水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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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板规四者 初犯警告删文,再犯劣退并水桶,推文无法劣退者,以水桶处分
3-1中叙述,言论是否构成引战、人身攻击、讽刺、酸人,原则上由板主认定就字面意思我会认定当版主看到类似言论时将"主动"做出惩处
直到最近一篇惩处公告出来我才知道一定要"有参与讨论的当事人"才可检举
这不就等于要版友在看到不适言论时不能直接检举
而是一定要跳出来参与战火才能用版规制止不当言论
个人认为这样只会造成事件延烧,无法有效控制混乱
恳请版主放宽检举条件,勿放任引战者随意钓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