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欸欸乳头啦~
快下班了,尬料一下
无害通过权(innocent passage)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习惯法承认的制度
意指外国船舶不论是基于通商或是其他目的而须经过沿海国领海时,在该船舶不违反海洋法
公约及其他国际法规则的情形下,该国负有保障其安全无虞通过的权利,而且该国不得征收
任何通行费用
也就是说,除了通商船舶以外,基于1989年美苏发布的共同声明
“Uniform Interpretation of the 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w Governing Innocent Passage”,外国军舰亦享有此权利
那美援论者的重要主张之一,如果台湾战事崩溃,台湾海峡将纳入中国势力范围,届时美日
船只将无法和平通过台湾海峡,所以必定会誓死捍卫台湾的这个理论,484就被推翻了?
毕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本上是所有国家都须遵守的国际规定,无论届时是台湾共和国还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皆不改变此结论
辣模,要下班了,话至此,美援论者要如何再推翻呢
卦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