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独/OL辞掉工作仍难逃追杀 获保护令才3天惨遭恐怖情人猛砍
新闻内容:
2022年08月29日 17:56
记者张君豪、黄彦杰/台北报导
29日中午1时许、台北市南港区三重路便利超商前发生女子遭砍杀案件,辖区南港警方获报后出动快速打击部队到场逮捕行凶的陈姓男子(40岁),据调查,陈嫌和被害女子(29岁)是前男女朋友关系,警方将身中多刀的叶女紧急送往内湖三总医院急救,陈男身上也有刀伤,警方将他戒护送往台北医学院急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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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女申请保护令仍遭恐怖情人前男友陈男持开山刀砍杀。(图/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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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女申请保护令仍遭恐怖情人前男友陈男持开山刀砍杀,所幸遭警员持臂盾制伏。(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警方调查,发现陈嫌与被害人叶女为前男女朋友关系,但已分手多时,陈男因感情因素多次要找叶女谈判遭拒,29日中午预藏开山刀到南港区三重路一带盯哨、等到叶女出现后尾随理论,双方发生严重争执,陈男持开山刀砍杀叶女头脸、腹部、手部多处,虽叶女送医后并无生命危险,但后续复健将是漫漫长路,而警方也当场查扣凶器,已派警力赴医院戒护,等到双方身体状态稳定后警询厘清案情。
据调查,叶女曾在今年与家住士林区天母一带的陈男短暂交往,但交往后叶女发现陈男“怪怪的”对她生活诸多限制,让叶女不愿隐忍求全,在今年4月就提出分手,但之后陈男不断联络叶女打算挽回情感,让叶女不胜其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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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女申请保护令仍遭恐怖情人前男友陈男持开山刀砍杀,所幸遭警员持臂盾制伏。(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陈男在“被分手”后曾多次发讯息、或尾随下班的叶女,让被害女不胜其扰,叶女决定不再容忍,今年6月在《跟踪骚扰防制法》通过施行后,向新北市海山分局提告陈男涉嫌恐吓,警方也依法通报法院,并传唤陈男到案说明,法院审理后认定陈男恐吓骚扰行为属实,依法核发保护令,但陈男无视法院令状,仍持续骚扰。
叶女为躲避陈男还把原来工作辞掉,改通车到南港软件科技园区某公司上班担任会计,却仍无端遭陈男纠缠,8月26日深夜,叶女再次向警方报案求助并再获核保护令,结果让恐怖情人陈男更加抓狂,29日持预藏开山刀到南港区三重路守株待兔,等午休的叶女外出时持刀攻击,所幸在多位见义勇为路人协助下让叶女保全性命,南港快打部队到场持臂盾上前压制逮捕持刀行凶的陈嫌。
新闻连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29/2327041.htm
心得:
怎么会这样?都有伸请保护令了啊,怎么还会被砍杀?
也有依跟骚法提告耶
这样484对妇女的保护不够?484应该要再订新法?
订一个禁止对女性暴力法好不好?还是要订禁止恐怖情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