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跟骚法: 通往地狱的阶梯往往是由善意铺成

楼主: aJan5566 (中肯56)   2021-11-20 09:23:00
我赞同此法的立意,并且希望可以借此杜绝跟踪骚扰的现象
之前屏东有位女性,就是因为前夫一直跟踪骚扰,却苦无法令制止,最后惨遭杀害
如果这法令可以执行,相信这种事情可以有效减少。
但如同原PO所说,我也认同执行面上会有困难。
之前看过一个例子
女方一直说有个男的跟踪他,在他家附近出没并盯哨,连倒垃圾都一直被跟
报警后,警察询问下,才知道男的也住附近,下班时间跟女方差不多
倒垃圾也是那个时间,根本不认识女方也没有跟踪的意思
被说跟踪的时候更是一脸困惑+冤枉,说:啊我作息时间就那样,不然我要怎么办?
女方之后就PO文说报警也没用,整天生活在恐惧阴影之下...
并说自从报警后,那男还变本加厉,整个人眼神都不一样,更凶狠更恐怖
后来乡民去翻她以前的文章,根本是有精神病,动不动就觉得别人下符、跟踪她
像这种情况如果使用跟骚法,那男的岂不是无辜?
我不是反对这法案,相对的还很支持
但如果不知情者,听到上述女性这样陈述,真的很难马上判断是非
只能希望执法单位不要便宜行事,为了绩效压力就用此法误抓好人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11-20 09:29:00
还好我结婚了
作者: stopdog (小龙)   2021-11-20 09:31:00
所以需要调查呀,不是报警、告了就一定成
作者: goodgodgd (快叫我小白兔)   2021-11-20 09:32:00
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光是接受调查花费的时间精力与承受的压力,就已经很让人难以忍受了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09:33:00
司法单位会调查清楚啊,真的没做就不用怕
作者: goodgodgd (快叫我小白兔)   2021-11-20 09:34:00
有些诉棍就是这样,让你整天跑警局跑法院浪费你时间精力,看谁先受不了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09:38:00
全世界现在有将近三十国有这种法律,而且还持续增加中日本2000年制定跟踪法,去年制定职场霸凌骚扰法如果担心被讼棍乱告那一堆法律是不是也都有这疑虑?没必要本末倒置因为怕被乱告就认为这种法律不需要
作者: karol1995 (karol1995)   2021-11-20 10:02:00
所以执法单位才要调查啊 我是觉得不能因为怕诉棍就不想立这个法 毕竟受害者真的很需要保护自己
作者: xulu0 (miss)   2021-11-20 10:16:00
任何法律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啊有人被法律保护,也有人会滥用法律,不用因噎废食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21-11-20 10:32:00
反正离台女远一点准没错
作者: DreamCome (你管我)   2021-11-20 10:42:00
等一下,前夫?不是单纯的变态客人吗,女的好像才新婚没多久,你确定犯人是前夫?不要二度伤害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21-11-20 10:52:00
你不就都说警察发现真相了吗?又不是告了立刻判刑,也会有告不成的至于无辜被告要时间精力应付调查,这是必要之恶.不能因为怕伤及无辜就不立法/不让人告,搞到被掳杀的不就是因为无法可管?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1:34:00
重点不在法不该立,而在"贬抑"的定义到底是什么?真的一堆人不懂耶...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1:40:00
关于精神病杀人的案子,不分男女都同声愤慨;到了跟踪骚扰--尤其台大宅王案、世新陈男割颈案还有上面推文提到的屏东一案犹未远,却出现了男女两方阵营不同气的现象,是不是说明了精神病杀人的威胁不分男女都可能遭遇,但被“反复、持续跟踪骚扰”的往往是女性?
作者: oliverroli (懒人)   2021-11-20 12:04:00
说唯一解就是要离女生远一点的 拜托你说到做到哈
作者: cascade   2021-11-20 12:04:00
1.男的很爱幻想自己身价高到值得女人纠缠2.担心追心仪正妹门槛变高 再也不能用免费的"热情"要靠颜值 钱包厚度和真正的实力了
作者: oliverroli (懒人)   2021-11-20 12:05:00
这个法律有限定受害者一定是女性吗? 什么都不思考先把自己代入加害者角度 不想想跟骚要防制的行为,认为自己一切行为都会被告,那你还真的应该要远离女性。
作者: smallx3   2021-11-20 12:18:00
日本的性骚扰诬告滥诉已经变成公认的社会问题了还可以拿出来护航喔?他们还有节目开了这个专题讨论被诬告该怎么办,当地连保险公司都有痴汉诬告险了。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20:00
即使如此日本还是没废除喔,去年甚至新制订职场版^^乡民不是常说日本男尊女卑吗?连日本这种国家都制定了印度也是2013年制定,台湾晚这么多年,像话吗?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23:00
还在跳针,根本问题不是"该不该立法",而是立法的内容,懂?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25:00
平常注意自己上网发言也抱持礼貌就不用担心太多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25:00
这就好像"衣服穿规矩就不用担心被强暴"是一样的蠢话.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26:00
为什么反对衣服穿好这种说法,却支持跟骚法呢?Lovesports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矛盾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27:00
对追求对象讲话如果真的太过分那自己要检讨不用扯到其他违法行为,就事论事讨论吧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27:00
所以你赞成衣服穿长一点就不会被强暴吗?妳的论述根本是自打嘴巴,这是问题所在.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28:00
发言攻击别人是加害者,怎么会拿性侵被害者来比较?连比喻都比错,还说别人自打嘴巴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29:00
问题就在于"攻击"是谁来定义?没有搞懂的是妳耶...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30:00
司法专业人士会处理,你才是先确定自己有没搞清楚吧
作者: Mozai (末仔)   2021-11-20 12:30:00
警察都查出来男的住附近,就不会用法律去处理了,跟有什么法没关系好吗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30:00
错,告诉乃论就是"自认受攻击的一方"来定义,这样对莫名其妙被定义的人公平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31:00
对追求对象言语霸凌的加害者你拿来跟性侵受害者并论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31:00
莫名因此被入罪的人,还要说他们"规矩就不会被告",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32:00
这跟"衣服穿好就不会被强暴"有什么两样?该搞清楚的是,有可能因此有很多人成为受害者,懂?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32:00
你还是继续在把言语霸凌加害者跟性侵被害者并论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33:00
有没有犯罪是司法单位会去判断处理,你不用先入为主把言语霸凌加害者当成无辜受害者,与性侵受害者并论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34:00
有没有犯罪是"自认"被害的人去报案起诉,还不懂吗?关键就在这个"自认"会成为某些人滥用的工具,懂?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34:00
你要比较该拿的是性侵被诬告的人,不要乱比混淆视听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35:00
所以妳要否定跟骚法有诬告的可能性?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35:00
我才想问你你才是还不懂吗?连比喻都比错你先承认自己比喻错误再来谈吧,懂?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36:00
我再问一次,你知道你比喻错误吗?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36:00
妳在回避问题呢.答不出来只好反问了呢...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37:00
所以就回答我的问题,跟骚法会不会有诬告的可能?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37:00
先承认比喻错误再来谈,懂?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38:00
傻瓜才会被你错误的比喻错误诱导不要逃避了,承不承认比喻错误?懂?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38:00
真的答不出来,只好落跑了呢.我的回答是,我没有比喻错误,就这么简单.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40:00
那我就当你是真的不懂,不跟你争辩了,多看点书吧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40:00
落跑了,落跑了呢.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41:00
我不认识你,如果你常常在网络上这样跟人吵架,那不意外你会发这种疑问阿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43:00
这是落败逃跑最好的遁词了.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43:00
那本书的作者促成法国2002年制定精神霸凌跟职场霸凌法你觉得我落败那也只是你的看法,你很在乎网络斗嘴输赢吗?难怪你会发这串的疑问阿你觉得法国专家写的书跟你,我要相信谁?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44:00
不好意思,我最讨厌法国了,不要跟我提法国.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44:00
你以为你贴我标签说我落败,我就真的会泄气?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2:45:00
我也赞成不限制"性"的范围,但法条还是很烂.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2:45:00
那些人会贴很多难听贴标签骂人,以为斗嘴赢了就好棒棒其他国家早就有法律在制这种人了,台湾拖到现在太晚你质疑的那些项目怎么界定司法专家他们会去处理不需要因为有些人可能会被误会而认为那部分不需要你也就只会在这几篇里面讲人疯狂跳针或跳针而已有那么多相关书你不去看,就只会在这里吵架?平常不管现实网络没有对人讲话不客气的习惯自然免担心担心那么多然后说人家写书的是权威你不想盲信 呵呵
作者: lim98989 (土拨鼠)   2021-11-20 12:59:00
说真的很多法律的范围界定都是有弹性的 不可能死板板太僵化的法也不是好法不是只有跟骚法有某人所谓的定义不明的问题 完全客观不可能存在
作者: yuan0703 (煞气a中二腊肠海狗)   2021-11-20 13:05:00
反正有没有这个法 你们还是追不到女孩子 有差逆
作者: kamayer ( 没我的日子 妳别来无恙)   2021-11-20 13:08:00
g大其实不用太过忧虑 每个法条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适用然后产生各方的见解再有确定范围的统一解释 歧视贬抑的话语基本上法院应该是会参考相关案例来做适用范围 例如家暴案的精神与语言暴力之类的话 之前有个新闻就是一位先生一直语言羞辱贬低他的太太学历低见识少之类被判离婚至于诬告方面 只能说有心的话什么都能诬告 小孩明明每个月都拿孝亲费回家 父母不爽也跑去告小孩遗弃或者没欠钱却被告债务不履行之类的 这种故意的诬告案件太多了 但也不能就因噎废食 您说是吧? 一点小意见 大家平心静气吧
作者: harryzx0 (DMD_LIFE)   2021-11-20 13:16:00
像这种真的难搞 碰到一次就麻烦跟骚法等于给这种人一个舞台发挥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3:26:00
关于权威的问题我回答了.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3:26:00
试想了一下,碰到一次这种的确实麻烦。不过,屏东那个女生也就碰到一次黄男,而她的结局是,再也没有机会碰上任何麻烦了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3:28:00
所以立法制止跟骚没问题,重点是法的内容浮滥.
作者: zombiechen (zom)   2021-11-20 13:48:00
执行面从执行面解决 至少立法有依据
作者: xulu0 (miss)   2021-11-20 13:53:00
死刑也有可能杀错人,事实上也曾经杀错人,但死刑仍在
作者: xhl12000 (宏宏)   2021-11-20 13:54:00
妳就是标准的因一个例而支持,不在乎误判百人的法学教育的可悲就在于不懂华人社会的恶
作者: a9628806 (风恋)   2021-11-20 14:04:00
养成台女的法案
作者: Belialdeng (风满楼)   2021-11-20 14:11:00
条文跟判例都还没出来就在那边浪费司法资源,笑死
作者: ratzeial (Raz)   2021-11-20 14:15:00
举日本当例子根本就搞笑,一堆人利用法律赚钱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4:29:00
不用无视后续还会有调查蒐证等过程而先恐慌起来放……如果怀着这样粗糙的想法,去翻刑法,大概会觉得处处模糊脚下皆陷阱吧@@
作者: sdamel (=ˇ=)   2021-11-20 14:30:00
我觉得误抓好人的法还不只这个啦,不过这条能引起这样的讨论希望大家将来慎选立法者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4:33:00
https://i.imgur.com/vVwKmtX.jpg比如看到这条就跳脚喊:“万一哪天有人随口说我通敌叛国,我是不是就会马上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了?!”<<应该也不会这样想吧@@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4:44:00
我说的冷暴力那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精神霸凌法的权威某人特地回了一篇文举了一个不同领域的权威某句发言想证明权威都是错的?这个逻辑思考无法理解。爱在网络上跟人吵架斗嘴,讲不过就贴人标签骂人,难怪会担心。讲不能举日本的,乡民平常不是都爱笑日本男尊女卑吗?不是爱酸台湾女权国家吗?今天一个女权国家终于立了这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4:49:00
那个鼓吹吃人的也是哲学权威啊!我说了,请举出世界三十国的立法内容.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4:49:00
法,晚日本这种乡民口中平权观念低落的国家二十一年,不会觉得很奇怪吗?这样还能继续笑称台湾女权太强大?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4:50:00
搞不清楚状况,每一国的精神霸凌法内容都一样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4:51:00
我念的大学科系有需要受社科找资料训练的确是会找,但我没有欠谁,要找可以自己去找。
作者: leewendy (大坑爹)   2021-11-20 14:51:00
某个拿“规矩就不会被告”跟“衣服穿好就不会被强暴”来比喻的,让我头好痛,真的有搞清楚自己在比喻什么吗?对诬告有担忧能理解,但不要乱比喻好吗= =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4:51:00
落跑了呢,不敢拿出证据佐证自己的论述.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21-11-20 14:52:00
法条修改的部分感觉要实际上路后才知道要怎么改吧?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4:52:00
去年还新制订职场骚扰霸凌法,台湾这部分还需要跟上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4:52:00
我很清楚自己在讲什么啊,就是有人会因为这样被诬告啊.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4:53:00
连印度那种国家都2013年就有这个法了,台湾有这个法居然被讲成恶法,开什么玩笑?想倒退落后方向走吗?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4:54:00
所以我再问一次,印度的法内容跟台湾一样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4:54:00
网络上资料就一大堆有手有脚自己随便查就看得到了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4:55:00
说看法国专家的书,反驳说权威不信,我傻到找资料?
作者: belion (灭)   2021-11-20 14:55:00
可以等第一个判例出来,看法院的见解:3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4:55:00
我现在去查日本的法条.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21-11-20 14:56:00
等等,g大是支持这个法但是觉得要再修改避免诬告问题,还是觉得有诬告问题所以不该有这个法?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4:57:00
我觉得要修改,等一下我贴日本的法条给大家看.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4:57:00
看过那本书就会知道精神霸凌蒐证很困难,根本很难告成要担心的不是诬告而是真的受害的人可能告不成不去看书说不信权威只会叫人找资料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1-20 14:59:00
昨天有个新闻,陆女被追求5年,后来她下跪求对方放过她。5年耶,一般人早就精神崩溃了吧!法规是因应人民需求而产生的,在座不会过度追求别人自然是好事,但就是有那种已经明确拒绝了,还要展现自己一片痴心,请问被骚扰的人难道不痛苦?招谁惹谁啊!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01:00
我贴出日本的法条了,里面根本没有台湾这种胡乱的规范.人家的法令很严谨的,跟我们这种浮泛根本不一样.如果是日本这么明确规范的跟骚法,我赞成.https://tinyurl.com/526ju8bd 日本跟骚法.我把日本的法令贴出来了,Lovesports不要闪喔~^^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05:00
著しく粗野又は乱暴な言动をすること。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1-20 15:05:00
之前还有一个女生常搭出租车,被出租车司机爱慕,求而不得还跟踪骚扰、恐吓女生家人,女方后来也出现精神疾病,后来爸爸为了保护女儿杀掉对方。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05:00
人家有加上"着しく"(很明确的).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06:00
其实这样也没有说多详细啦,只是有加副词而已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06:00
而且人家的法令也没有什么"贬抑歧视"这种字眼.我说了,如果是日本这种跟骚法我支持.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1-20 15:06:00
这个法规绝对有存在必要,只是如何才能不被滥用并有效保护被害人,才是值得讨论的部分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07:00
如果对你来说加上"显著地"就算客观描述那很好啊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07:00
我也说了,我反对的是法的内容浮滥.
作者: sandrasu (每天都想睡)   2021-11-20 15:07:00
跟骚法大概会被一堆精神病乱用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08:00
你不是嫌台湾的太主观吗?只是加上"显著地"就客观了?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08:00
我赞成日本式的跟骚法,但对台湾的内容相当反感.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09:00
我看了阿,我还纳闷你怎么不举其它更明确的我在补习班教过日文XDDDD刚好也学过社会学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10:00
我只举最暧昧的,意思是说人家连最暧昧的也比我们严谨好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10:00
商务日文J1+如果对你来说那样叫严谨很好啊,我没意见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11:00
不过台湾的贬抑也没什么错啊,追求者追不成讲话贬抑人这样是不是该罚?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11:00
贬抑怎么定义,你还搞不懂问题所在吗?总之这个法太不严谨,我认为是不当的法律.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12:00
追求者追不成讲话贬抑人是不是该罚?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12:00
到底什么是贬抑?可以举出具体的例证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13:00
你说我不懂日文所以我才回你的喔,你不用跟我讲你的事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13:00
所以什么是贬抑?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14:00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15:00
你问我不懂日文该不会就是想讲你翻译过25本书吧?XD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16:00
日本警方已经举出具体的范例了,商务一级应该看得懂吧?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16:00
翻译过什么书讲来听听,我看我有没有读过。那是立法后日本警察写的网页,你怎知台湾警察不会写?台湾才立法几天而已,你可以对台湾有点信心吗?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17:00
那不管怎么讲,人家就是有啊!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17:00
你怎么知道台湾立法机关之后不会订细则?人家已经立法21年了当然有阿!!!!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19:00
本来就不严谨,难道不能批评?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20:00
日本的法条也没写你贴的警察网页那么详细
作者: Belialdeng (风满楼)   2021-11-20 15:20:00
这就跟不去看施行细则然后靠北职安法太模糊一样,呵呵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20:00
那就要看我国这部跟骚法的施行细则如何,但目前看来是浮滥.B君说得也有道理,还需要看施行细则无误.或许我忧心过早了,但我确实是很忧心...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22:00
认真跟你说你当然会忧心,你讲话这种态度容易惹事
作者: Belialdeng (风满楼)   2021-11-20 15:22:00
然后在网络上崩溃什么我不相信法律我不相信法官之类的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23:00
我不觉得认真评论叫做惹事耶.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23:00
习惯在网络上这种语气发言当然会担心你自己想想看你现实中跟人讨论事情会这种态度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24:00
我亚斯我现实中也不会贴人标签用高姿态对人讲话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24:00
我只对草包(Ex.张娟芬之类的)不客气而已.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25:00
你以为你说人草包对方就真的是阿?大多数人根本不会跟你说对你真正的想法你也只敢在网络上这样说人罢了我刚说的冷暴力作者是精神暴力权威,她说我草包我才信至于你,你想说谁,想对谁不客气,那也是你的自由但也只能说难怪你会怕这个法看过那本书就会知道不该从跟人斗嘴上获得自信心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27:00
所以说你盲从权威。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27:00
因为那种事情做习惯了人格会扭曲的,不骂人是为自己好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28:00
只有某个权威说的话才信,这跟紫衣教徒没有两样.不好意思,我觉得您的想法是扭曲的.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28:00
你真的以为你很伟大后?说人盲从你说了算后XDDDD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29:00
没看过书就说人盲从好像太非黑即白了一点XD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29:00
"我只相信某个权威",这就是盲从无误.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30:00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那本书是精神霸凌的经典,台湾也有翻你不是有翻二十五本书吗?问问出版业界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30:00
圣经也是经典,全世界部数更多.难道盲信圣经的就不是盲从?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31:00
这就是盲从,因为权威而盲信无误.我不是谁,只是一个批判者,指出问题所在的人而已.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32:00
我建议你看那本是因为你原始发文说这是恶法喔你要批判是不是得先做功课?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32:00
这跟你盲信这本书是两回事.好,我去买一本,ok^^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33:00
你没有必要盲信我啊,你要捧著权威也是你家的事,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33:00
为什么你会觉得你用绝对的语气对我说的话我得相信你?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34:00
我只是批判盲信盲从、盲目追随权威的人罢了.y我有,从立法之初我就反对这条.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35:00
我觉得我应该不是盲目,我等这个法七八年了而且也不是只有看一本书而已,我也有在关心这方面不过我大概只有读四五本而已,冷暴力是我最推的因为他把精神暴力的问题跟影响后果写得很清楚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36:00
其实我有点不想看,因为看到佛洛伊德就反胃.现在还在用佛洛伊德理论的,基本上都是笑话.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38:00
你不要看也好,因为台版翻译时把关键字删掉了你好像很厉害我猜你会法文,哪天想读建议你读原文的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38:00
总之,我只是个追求真理,反对盲信盲从的人.所以我绝不会说"谁说的话我才听".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39:00
我只是想跟你说我不相信你说的那些非黑即白的标签啦比起来我当然比较相信那位作者阿,我又不认识你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39:00
那我也可以选择不相信"法国权威".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15:40:00
我觉得"法国权威"也没什么可信的,就跟让布希亚一样.你觉得让布希亚可信吗?(你学过社会学,应该知道让布希亚这号人物吧?)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5:45:00
你是不是很怕被人当成草包?我爸爸因为很自卑所以喜欢骂人草包 笨 没读书我觉得我一直回你很像在我爸斗,这样不太好随便你可以有任何意见,不过如果乱骂人自己就得负责稍微修改一下自己态度,就可以不用那么担心贬抑的问题
作者: v2266514 (阿龙)   2021-11-20 15:52:00
进入调查 然后那个男的除了因为配合调查造成时间生活压力,还要被邻居朋友闲言闲语,精神受到极大压力
作者: offstage   2021-11-20 15:55:00
就跟性骚扰防治法一样,只要女生觉得不舒服,你就算对她微笑也是有罪
作者: herochang ("心"病无药医)   2021-11-20 16:02:00
唉,游乐园跟着前方排队不知道会不会有事
作者: s51007john (阿巴图)   2021-11-20 16:20:00
只能希望大家都很守法 不要犯法也不要诬告囉
作者: hiei2k (hiei2k)   2021-11-20 16:22:00
被误抓的人应该得到补偿才对,不限这个法律
作者: TOEY (RESOL × RENNIW)   2021-11-20 16:29:00
全世界都有这种法,不代表这种法没造成问题,你的逻辑有严重误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21-11-20 16:34:00
笑死,人家在担心在台湾这法很有可能会制定的不够严谨导致许多人莫名被诬赖,甚至影响到本法所想保护的人,结果在那边一直高潮打自己人好啦好啦全部支持啦管他内容是什么~
作者: yuuyuuderO (吃到饱好想吐)   2021-11-20 16:36:00
我其实不懂要讨论立法的内容跟把衣服穿好就会被不会被强暴的关联性啦...实际内容也不是说有提出约会就会被告,其实任何事情只要碰到神经病就有机会被告啦,法方觉得无理也是不起诉,所以立法内容不是有提出有哪些要件才能构成吗?碰到神经质的家伙谁也不好受,刚刚看了一下,刑事的诬告满难成立的,至少可走民事求偿 。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0 16:55:00
去年日本制定的职场霸凌法,专家就是引述目前世界有三十国有这种法来强调立法的必要性喔。我去年做过智力测验,知觉推理分数还不错,不用批逻辑因为有人说这种法是恶法,我才会提出其他国家也有。很奇怪就不能单纯讨论为什么有些人就是爱贴标签骂人?
作者: brolli (broli)   2021-11-20 17:21:00
有什么不需调查?仅凭一面之词即可定罪?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猫儿)   2021-11-20 17:53:00
应该立法,说别人骚扰一旦造假直接毁谤诬告罪成立
作者: ehbnsqaa (盖亚之盾)   2021-11-20 17:56:00
鸡排妹之流又多一个理由炒新闻了
作者: fiveshit (水瓶里的鱼)   2021-11-20 18:01:00
被诬赖还要花时间配合调查?真蚌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1-11-20 18:04:00
反对主要是被诬赖时的救济方案很少吧,即使到法官那无罪也要花费很多心力、时间、亲友同事观感去争取,而提出告诉者却能两手拍拍走人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21-11-20 18:07:00
刑法哪一条没有发生冤狱过 你会支持废刑法吗 一天到晚幻想自己会被告==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1-11-20 18:11:00
冤狱会国赔,诬告花费的心力会国赔吗?说到底我是支持立法,这样无赖纷纷出笼时才有更多人加入思考要怎么保护自己
作者: ehbnsqaa (盖亚之盾)   2021-11-20 18:22:00
这立法造成的结果就是男生主动追求的隐藏成本越来越高,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这次示好会不会变成永久的社会性死亡,所以这条法律只对条件极好的女性才有正面的效果,但对其他女性就只是个灾难,对男性来说就是有正当理由躺平而已
作者: wtfconk (mean)   2021-11-20 18:24:00
那种神经病是真的日常中很多,真的报警根本没屁用,但牠们就是会有在现实中爆发的危险性,真的哪天被砍不意外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1-11-20 18:31:00
也许会走向韩国那样的两极化吧,一边是躺平族,一边是X男;躺平的不再主动追求,会主动的几乎剩下X男,追求甚至交往过程只要被拒一次就离开,因为没有人想身处风险,这个说了不行马上去找下一个,在中间那些或暧昧,或舔,或骑士团的行为不复存在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18:53:00
上面有人提到无辜的人即使进入后续阶段,配合调查也要花费时间心力……这个,在跟骚法通过前,在有性骚法前,不限罪名,只要碰上滥诉,不是一直都在发生吗O.O
作者: notneme159   2021-11-20 18:56:00
帮高调
作者: vbhero (嗯嗯呵呵)   2021-11-20 19:10:00
被害妄想,精神疾病很麻烦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11-20 19:10:00
上面这两个都是被莫名痴缠的对于真正需要跟骚法的人而言,他们面临的可能是人身威胁,甚至可能在对方长期的骚扰之下已经精神崩溃了
作者: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21-11-20 19:32:00
男生更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作者: raphin (Irma)   2021-11-20 19:35:00
其实自己也要蒐证...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1-11-20 19:42:00
中国也是很多党说你有罪就有罪
作者: catwithptt (就叫小白吧)   2021-11-20 20:55:00
如果因为没办法拿捏这社会需要的距离而躺平那这种基因被淘汰不是自然筛选吗有什么好可惜的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0 21:05:00
问题在于这个距离太暧昧了.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21-11-20 22:03:00
大推GOETZL在没有道理回话的时候就只能以口气语气方面”检讨”对方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0 22:49:00
同样生而为人,一部分人担心人身安全保障的同时,另一部分人担心的则是:我不能再“反复”或“持续”的“违反对方意愿”于现实或网络上“跟踪”或“骚扰”对方了。很有趣……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21-11-20 23:38:00
楼上真的是在扭曲别人的意思,别人在讲法律内容漏洞在哪,直接扣个帽子说想骚扰别人,伟哉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00:25:00
以符合下列构成要件为前提:反复或持续针对特定对象+违反其意愿+与性或性别有关+跟踪或骚扰+使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要不要试举一个可能因“漏洞”导致误触此法并足以判刑的例子?
作者: Prokennex (终于通过了)   2021-11-21 04:18:00
哪会很难分辨,就八成会认定男的、强的、大只的有错。然后事实是听到陈述的人永远多于知情者,怎洗白请问?
作者: vasia (敲我聊天)   2021-11-21 08:07:00
听说日本也蛮多无辜被告痴汉的案子男生被勒索
作者: huangrachun (= =)   2021-11-21 09:47:00
有必要,但执行面需要时间+实务来验证与检讨
作者: ccekw807 (奶子林)   2021-11-21 10:37:00
加重毁谤、诬告刑责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21-11-21 11:40:00
上面GOETZ讲的很清楚了,你很没由来的诬指大家想骚扰别人不就是一个最佳范例吗mama just go?如果今天是你的儿子长大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被诬赖,你还要跟他说”谁叫你要骚扰人家”??我们从来不是对立面,都有可能被恶法侵害,没必要跟刺猬一样,见到不同性别就先攻击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21-11-21 14:38:00
举日本当例子为何不行?说到底也是因为先有一堆真痴汉才立法的后续被滥用 就再修正法律和调查程序每个法律都有极端个案 只能从中取舍
作者: f19880229 (Felix0229)   2021-11-21 15:07:00
看看就好 专业的罪犯总是有办法找到漏洞 普通老百姓一直跟牠耗下去反而是你不划算甚至还有用法来进行仙人跳的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21-11-21 15:54:00
花两分钟了解一下法案内容再发文好吗?一开始会先警告,并不会有实质的处罚,很难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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