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seer ( )》之铭言:
: 性侵案件不起诉 => 那就是诬告啦
: 诬告案件不起诉 => 诬告案件证据很难啦
不看起诉(不起诉)书和判决书,就在那边猜有哪些状况,没有意义啦
甚至不要说没有意义,就连有哪些排列组合都没有办法好好列出来...
首先说性侵,就不只两种,是三种状况吼:不起诉,起诉无罪,起诉有罪
而诬告也有三种状况--只是如果性侵有罪,也就不可能反过来起诉诬告
同样的起诉无罪,基本也不会起诉诬告(因为有起诉就不是完全无中生有)
所以基本的树状图会是这样啦:
不起诉A
/
提告诬告 无罪B
/ \ /
不起诉 起诉
/ \
提告性侵 无罪D 有罪C
\ /
起诉
\
有罪E
然后我们暂且假设司法系统真的发现客观真实,不讨论错杀或纵放的状况
那么E就是真的性侵的人数,而C就是诬告的人数,这是最简单直接的比较
但是D呢?通常来说,在D的状况几乎都是有发生性行为,至于有罪与否
则是法官判断当事人到底有没有“违反意愿”,如果有就是E,没有就是D
更具体来说,这种都是在性行为当下没有明显强烈地拒绝,所以事后提告性侵
也会因为无法证明违反意愿无罪,但是要说当事人怀有恶意,也就不大好说惹
那么什么时候会被提起诬告呢?我们先来看A,为什么会两边都不起诉?
这种通常是因为,有发生性行为,但是指控性侵的那方说词反复前后不一
所以检察官这边就挡掉,只是因为确实发生性行为,所以反控诬告也不起诉
至于B则往往是也有发生性行为,但是因为有明确地反证可以证明不是强迫
所以性侵不起诉,而反控性侵则成功起诉--不过就像性侵要确定违反意愿
诬告则必须确定有明确恶意,而法官判断基本以“有没有发生性行为”为准
这样也就很明白啦,最后的C就是根本没有发生性行为,还提告性侵的结果
E D A B C
性侵 有罪 无罪 不起诉 不起诉 不起诉
诬告 X X 不起诉 无罪 有罪
性行为 有 有 有 有 无
违反意愿 是 否 否 否 否
证词问题 X X 反复 反证 X
好啦就是这样,至于ABCD各有多少,哪样才算是“黑数”各位慢慢吵
只是连有哪些状况,他们大致是什么样子都搞不清楚,就在脑补实在没完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