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提“全民增税” 解决年改基金缺口 大法官:公平吗?
王怡蓁 2019年06月24日 19:45:00
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军公教年改释宪,于24、25日召开言词辩论,8项争点聚焦于军改是否
违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财产权、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等。声请方代理人、台大
政治系教授陈淳文主张,不应碰触退休军公教人员的退休金,建议可采全民增税、缩减
支出。但也遭大法官黄虹霞质疑,全民增税公平吗?不能调降退休人员的给付,却可以
调降现役人员的给付合理吗?
针对军改议题,声请人代表立法委员李鸿钧、吕玉玲、费鸿泰今出席宪法法庭,由世新
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赖来焜、律师李汉中、台大政治系教授陈淳文担任声请方的代理人。
关系机关部分,行政院指定代表为林万亿政务委员、国防部司长白捷隆、副司长沈世伟
,代理人为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台大法律系教授孙迺翊、律师尤伯祥。鉴定人则为
退役上校游锦帆及台大国发所教授刘静怡。
“不能触及已退休者”
声请方代理人陈淳文表示,已审定的退休给与就是财产权,他认为国家穷困不能构成迫
切的公共利益,年改已成为世代斗争,非军公教的保障不足也是政府要去解决的问题。
他认为军人为国家牺牲奉献,过去遭遇战火妻离子散,现在却被说过太好而取消权益,
他强调,其他国家也不会调降已退休人员的权益,原则上从通膨及增税来下手,而非扣
除退休金。
在优惠存款的议题上,陈淳文表示,释字717号解释曾指出优惠存款是政策性补贴,但是
否有明确告知服役人员优惠存款是政策性补贴?他也表示,在溯及既往原则的问题上,
许多外国法规范,刑罚及剥夺财产相关规定不能溯及既往。他强调支持改革,但不能触
及已退休人员,更批评国家简直是坐大的盗匪集团。
鉴定人游锦帆则说明军旅生活的无奈,指称牺牲家庭,却在过期间被称为米虫,邻居也
对退休军公教人员指指点点,他反问:“我们到底犯了什么错?”
机关代理人孙迺翊指出,声请方主张政府应负最后给付责任,且不能做国家穷困的抗辩
,是错误的见解。她表示,《公务人员退休抚卹基金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负最后支付责
任的意思是“维持退抚基金的平衡”,最重要的并不是最后支付责任这句话,而是维持
基金平衡,政府也不只采取删减作为填补基金缺口的作法。
“年轻人负担恐过重”
孙迺翊强调,国家分配资源要兼顾公务员制度的保障及社会国原则,还有世代正义的问
题,但过去的历史背景,导致部分军公教所得替代率过高,在台湾高龄社会下,将造成
年轻世代负担过重。
尤伯祥针对声请人所提出的书状内容询问鉴定人刘静怡的意见。刘静怡表示,声请人的
理由书中有诸多误解,例如在溯及既往部分,美国只有在具刑事效果的部分才有禁止溯
及既往的限制,非刑事部分则属合宪;另外声请方提出的“祖父条款”,是美国特别委
员会为照顾军人权益所做的法律上例外的状况,属于行政范畴,非《宪法》范畴。另外
,美国只有两个州认为年改违宪,她表示,那是因为该二州有年金保障条款,不能删减
退休金,她认为声请方不应过度解读美国对溯及既往的规范,台湾也难以比照美国法,
她认为目前释字717号解释仍是较好的参考。
大法官提问则聚焦于法律上的攻防,请两方提出对方不足采信的见解。除此之外,针对
声请方的见解,大法官黄虹霞也提出质疑,退抚基金不足,却采全民增税的做法,是否
公平?不能碰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却仍调降现役军公教的给付,是否合理?对于黄虹霞
的提问,声请方并未于法庭中正面回应。
“修法为尽国家责任”
声请方律师李汉中表示,《宪法》增修条文第19条保障退休军人的权益,但执政党在年
改期间,撕裂退休军人的情感及世代。他认为,国家用多数暴力侵害退休军人的保障,
他强调国家资源应合理分配,甚至要求变更释字717号解释,不应用行政法来看待有特殊
历史意义的情况。
机关方律师尤伯祥则认为,退抚基金破产等于是债留子孙,修法是为了履行国家责任,
且修法未踰越《宪法》,他强调声请方误解储金制国家负最后之负责任的意涵,年改不
是世代斗争,而是为了台湾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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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从18岁退到台湾,2019年最年青88岁,88岁以下军人全不要领18%,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