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宣言第 23 条
三.人人工作时,有权享受公平优裕之报酬,务使其本人及其家属之生活足以维持人类尊
严,必要时且应有他种社会保护办法,以资补益。
四.人人为维护其权益,有组织及参加工会之权。
组织工会就是为了要维护权益, 为了享受更公平优裕的报酬.
这就是基本人权,
罢工就是一种跟资方谈判的手段,
劳方就只有这个唯一的武器,
没有其他,
这也是为什么人权宣言保障工会组织的存在.
因为劳工只能透过他团结起来争取自身的权益.
如果你要怪因为罢工而让你不方便,
请你去思考清楚,
你的不方便是因为资方的贪图或维持更高的获利,
不是因为劳方的贪心造成你的不方便.
劳方要是贪心,
他永远不会比资方更贪心,
如果这个行业很难赚,
为什么你长荣不关门大吉算了,
让欧美外资来赚,
何必叫劳方不爽不要做?
资方自己却继续做下去?
逻辑不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