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案公投意见发表会 https://tinyurl.com/yar277u8
同婚的正反方不必吵了,我有第三种建议,就是为同志另立专法。
专法除了性别称谓不同,其余权利义务内容与民法异性恋婚一模一样。
如此一来既保护了正方坚持的婚姻传统价值,
又兼顾了反方保障同志平等的权利,消除歧视。大家说好不好啊?
(以下补充)
因为大大们反应专法位阶和民法不同,为了更公平
改成在民法里新增同志结合相关篇章,内容跟婚姻篇一样只是修改几个名称
例如"婚姻"改成"结伴"或"伴侣"。
异性恋婚姻规定结婚为一男一女,在同志这边就改成:结伴为男男或女女。
其它不涉及性别规定则相同套用。